[新聞] 阿妹、蔡依林曾砸近6000萬贖身

作者: andayy (狠角色)   2016-01-07 20:48:43
王大陸解約鬧翻非首例!阿妹、蔡依林曾砸近6000萬贖身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王大陸以《我的少女時代》走紅,之後卻一心想要離開經紀公司群星瑞智,更不斷爆
出他不滿遭受公司不平等的待遇,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自立門戶,一手拉拔他的柴智屏
也在同日下午開記者會說明,雙方各說各話。事實上,藝人與公司之間的解約糾紛已經不
是第一次發生,就連張惠妹都曾花鉅款贖身。
藝人與經紀公司的解約紛爭非頭一遭,天后張惠妹曾在2005年5月與前男友周立璟結束長
達5年的合約,原因是她不滿許多事情都要自己處理、忙得不可開交,對方卻總是被狗仔
拍到出外把妹,對方還經常獅子大開口、向廠商討取高額代言費,讓她接不到什麼廣告,
就連原本能夠成為首位登上郵票的藝人、也因為前男友開價1千萬嚇跑廠商,讓她將位置
拱手讓給了林志玲,最後2人也協議以台幣5000萬解約。
「呸姐」蔡依林也曾遭遇過解約風暴,她雖然在1998年被大聲經紀發掘,推行首張專輯出
道,卻在2001年爆出無法接受半年就必須要發一張專輯、與經紀公司開始交惡,遭到「封
殺」陷入事業低潮,最後因為帳目不清、決心要與公司解約,雙方最後對簿公堂,她則付
出了台幣900萬才獲得自由。
據《蘋果日報》報導,何潤東的經紀人也對此波鬧得沸沸揚揚的「王大陸解約風波」發表
看法,他認為「藝人和經紀人就像是夫妻,合約就是結婚證書,倘若藝人紅了想離開當然
會生氣,但是也會放他離開。」不過認為不管怎樣,提出這個事情後、雙方關係都不可能
回到最初的模樣。
王大陸6日下午聲明自己已經是「自由身」,與群星瑞智的合約早已結束,未來也將會自
立門戶開公司,不會簽下其他藝人,並直指柴智屏開出的3000萬解約金以及附帶條件讓他
無法負荷,因此在起初就沒有同意、合約形同無效,但對方卻不斷以這項條件作為協商,
才會導致雙方僵持不下。
另外一方面,柴智屏則是表明台幣3000萬並非經紀公司開出的條件,而是王大陸的爸爸王
慶台先開出的,對於解約之事也透露「我們團隊評估如果雙方肯好好配合的話,未來至少
可以為王大陸創造台幣7億的收益」,也以較為溫情的角度喊話、認為上法院對王大陸也
沒有任何好處,希望對方能理性看待。
http://star.ettoday.net/news/626070
東森新聞
作者: kuja (庫賈)   2016-01-07 21:33:00
呵呵~演技和歌藝比名氣重要吧!
作者: juenren11   2016-01-08 09:48:00
先推囉!農曆七月不是過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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