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洽特] 未來數位要出源五郎啦

作者: shadow0301 (刺蝟)   2021-06-06 15:37:06
※ 引述《bor1771 (老柏)》之銘言:
: ※ 引述《reminsky (天空守護者)》之銘言:
: : 不是好的魔改
: : 這本我最喜歡的就是最後那四篇
: : 這是未來數位版的
: : https://i.imgur.com/hOMMLfZ.jpg
: : 這是某漢化組的
: : https://i.imgur.com/DdYDZWu.png
: : 原作是父女的禁斷關係
: : 這樣一改...感覺就可惜了阿
: : FBI不要抓我(X
: 不好意思這篇這麼久又拿出來講,因為我這兩天才買來看
: 樓主少貼了最重要的第一頁
: 原作
: https://i.imgur.com/SMwCxIT.jpg
: 親女兒,一等親;媽媽不要爸爸跟女兒離開了
: 未來數位版
: https://i.imgur.com/dK5JcYn.jpg
: 表親的小孩,表姪女,五等親;因為收養表姪女結果女友分手了(想養小三XD)
: (好像哪裡怪怪的,女友分手的打擊跟老婆跑了的表情一樣)
: 收養的表姪女也因為害男主的女友跑掉在哭泣
: 好吧,畫面能用、能賣錢最重要,人設什麼的別太在意
: 短短的幾個畫面,用文字進行魔改就能賣錢了XD
: 可是我記得上面不是有人說台灣要六等親以上才能結婚???
真的怕被吉請不要代理,沒那個屁股不要吃那個瀉藥
不要一邊又想賺ㄌㄌㄎ的錢,一邊又在代理的時候偷偷
魔改內容自我審查想躲,真的當大家都是看不懂日文的傻子?
還有請問漫畫內容當中父女改成叔姪
有讓女性角色的外表看起來比較符合大眾觀感
衛道人士不會拿著蘿莉外表打嗎?
作為創作傳播者竟然為了走到迎合
衛道人士自我閹割的這一步,真的令人很失望
至於回應一下那個說不爽自己去當立委的
對的確很多議題的終極手段
是該直接從社會結構上介入、改變
就如同要推行性專區一樣
但請問有多少人在真的當立委後
檯面上依然把這個與民生
密切相關的問題視而不見?
敢說不是為了下一屆的連任
為了保守選民手上的那張票嗎?
更何況即便我很關心跟自己權益相關的議題
但我的志向不能是工程師、文藝創作者、廚師、
律師、醫師,或是任何從政領域以外的職業嗎?
我不能希望自己大多數的心力都放在實現自我上
而不是耗費在必需整天跟一群衛道人士周旋
只為了滿足他們的道德精神自慰?
就跟我聽過一句很經典又不負責任的反同言論一樣:
誰叫他們∕她們「要當」同性戀
誰叫他們∕她們要「不正常」?
換言之,ㄌㄌㄎ也可以「不要喜歡」ㄌㄌ啊
人妻控也可以「不要喜歡」人妻啊
以上言論任君代換,大家一起照樣造句
更何況我們今天還只是討論創作自由
甚至都還沒走到現實層面呢
如果真是如此,那大家都沒資格抱怨
自己出去點牛肉飯,結果端出來是雞肉了
反正大部分人都吃雞嘛你就跟著也吃雞吧
調味都吃起來像牛肉了將就一下
誰叫你是弱勢又沒人在乎的少數呢
想放心地、開心地吃就來當「正常人啊」
有得吃就該感恩了還敢嘴人看圖說故事啊
不爽不要買啊
對所以我不買單了
世道偽善,嗚呼哀哉。
作者: bor1771 (老柏)   2021-06-06 15:42:00
花時間多寫兩篇文章成本沒多少,反正又不是你經營的
作者: hedgehogs (刺蝟)   2021-06-06 15:55:00
作者: eva05s (◎)   2021-06-06 15:55:00
邏輯大師耶,你拿來當例子的在今日台灣沒有一個是違法的,但近親蘿本卻可能被判違法,這就是被改的原因。不爽就是一起來推動修法讓二次元除罪化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21-06-06 15:58:00
講的好像雷普合法一樣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21-06-06 16:10:00
你只能在這邊哭 人家書照賣 呵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21-06-06 17:10:00
改成五等親還是違法啊
作者: eva05s (◎)   2021-06-06 17:19:00
原圖改成表親的女兒,母方那邊的親戚不管多遠都算表表姪女是發文者寫的,我不知道梳理面有沒有其他資訊可以判斷收養的確實是五等親內的表姪女沒有相關資訊的話要說不在法定親等理也說得通
作者: wadeawp (超級討厭兄弟象)   2021-06-06 17:28:00
偽善跟腳踏實地都分不清楚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1-06-06 17:52:00
沒辦法啊,怕衛道人士
作者: donovani (dono)   2021-06-06 17:57:00
嗯 果然還是只能在這邊哭
作者: masutaka (taka=米嘎)   2021-06-06 17:57:00
講得一副沒有改 就真的會買的樣子 騙鬼不吃水 理由仔
作者: Aurestor (水母)   2021-06-06 18:23:00
幫補血
作者: nakibasara   2021-06-06 18:33:00
作者: Hiyosaca (ART)   2021-06-06 19:01:00
りしれごんさしゃう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21-06-06 19:07:00
反正.. 他這樣改我就絕對不買 代理商自己判斷吧
作者: lljjfrdr1 (111)   2021-06-06 19:17:00
幫補個血平時在笑對岸網站自我省查,結果這裡風向又變了....更不要說題材本來就是面向成年人,成年人早就三觀定型了
作者: StevenEXE (StevenEXE)   2021-06-06 19:23:00
拉對岸救援做啥,他們的問題是標準自由心證
作者: lljjfrdr1 (111)   2021-06-06 19:24:00
這個也是心證標準啊除非未來數位以後公告 相關題材都是這麼處理不然他就是自由心證
作者: bor1771 (老柏)   2021-06-06 19:29:00
喔,反正你又不負責營運,被告的也不會是你,愛怎麼說都
作者: SCCKai (SCCKai)   2021-06-06 19:29:00
原來ㄌㄌㄎ會在意設定上是不是父女,看來我還太淺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1-06-06 19:39:00
你們都沒經歷過林佳龍新聞局長的逾越限制級 現在能出蘿本已經是很大的自由了那時多少租書店倒了 也不影響他仕途啊
作者: Fuuin (FSErureido)   2021-06-06 19:47:00
好 拜託你以後都不要買 不要干涉 不要發文 謝謝您
作者: fenix220 (菲)   2021-06-06 19:47:00
真的是少出少麻煩
作者: Fuuin (FSErureido)   2021-06-06 19:57:00
不魔改內容、挑戰權力底線就出版的後果,黑本君事件還不夠? 還是菜到連黑本君事件都不知道?
作者: f1426871   2021-06-06 20:01:00
在意這個的是近親亂倫控了吧,蘿莉控才不會在乎關係呢,師生父女甚至是蘿莉奶奶不是都可以咳咳。
作者: aoe7250350 (Larvaweimin)   2021-06-06 20:04:00
你不買單是關我屁事喔 反正你也只是個盜版仔
作者: aegis91086 (xo91086)   2021-06-06 21:28:00
爛餌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1-06-06 22:00:00
我不是蘿莉控 但我會在意是不是實妹
作者: ping1777 (Yrolg)   2021-06-06 23:16:00
說白了你自己進嘛,是不是還在網路上白瞟作者
作者: qwas998877 (善良的玩家)   2021-06-06 23:28:00
一本蘿莉漫兩種享受 原版亂倫 台版純愛
作者: deolinwind (某F)   2021-06-07 01:59:00
道德高點
作者: dreamatic (May I be ur father?)   2021-06-07 02:42:00
nobady98連署也才4千多,這麼薄弱的民意你怪出版社?一堆愛看的連註冊附議都懶,不然就是天生喜歡捉迷藏,不然就是覺得別國會上傳。
作者: Kowdan (尻蛋)   2021-06-07 02:57:00
可憐哪
作者: dreamatic (May I be ur father?)   2021-06-07 04:27:00
不過怕就不要代理這點我同意,修改過不一定大家都滿意。
作者: regen1999   2021-06-07 04:42:00
推dreamatic大
作者: light61010 (light)   2021-06-07 09:48:00
無修正就一堆人買單了,誰管你這麼多
作者: HatomiyAsuka   2021-06-07 10:10:00
原作者有同意修改就沒差啊,沒同意就ry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1-06-07 10:34:00
支持原PO,拒絕魔改
作者: ddavid (謊言接線生)   2021-06-07 10:52:00
討厭因應法規的修正你可以不要買啊,沒人規定出了台版你不能自己去買日版吧XD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21-06-07 10:53:00
也是 大不了買日版也是支持作者 不然原本就不會買
作者: ddavid (謊言接線生)   2021-06-07 10:55:00
你自己不能接受,還有別人願意接受的會買,再怎麼說這就是正版代理,就是最需要照法規走的,不然別說被告了,一鬧大衛道人士抓到機會一搞,到時連無碼正版代理的門都變窄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21-06-07 13:45:00
反正這兩串推文讓我覺得跟西台灣那些人講的一些事情的河蟹理由都一樣www不愧是同源
作者: bor1771 (老柏)   2021-06-07 14:16:00
你覺得河蟹可以幹攪政府阿???對著代理商靠北有屁用阿,民主國家是多數人意見,一起去支持二次元除罪化還說得過去;要代理商拿生意前途去賭一小搓人的興趣,代理商幹嘛沒事找事做還有說河蟹的可以上網罵政府,至少不會消失,但依照內容被告公然侮辱XD (不要指名道姓就好)^可能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1-06-07 15:59:00
不買還特地上來講 到底是有多氣ww
作者: smallce (蜥蜴)   2021-06-07 16:45:00
倒數最後一句剛好可以對上倒數第二句,是有自知之明嗎?
作者: rfoo1789 (心情如表情)   2021-06-07 16:48:00
這一篇文章值392ptt幣
作者: smallce (蜥蜴)   2021-06-07 16:53:00
今天在台灣跟對岸不同,很多事你可以做到,買書去證明你是潛在的消費者,支持修改法條,投書 etc.,不然講這麼多只會讓人覺得喔總之我沒有爽到所以你出書就不對,這才更像是偽善(即使你不這麼覺得)
作者: tim19131 (業子)   2021-06-08 02:11:00
你真的欠缺生在民主人權國家跟市場導向社會的公民常識
作者: nobady98 (1+2=3)   2021-06-08 21:58:00
啊我想推動自由創作的時候,又沒什麼附議,你有嗎,有我補推回給你
作者: aoe7250350 (Larvaweimin)   2021-06-08 23:29:00
笑死 看到有人說我們跟左岸河蟹一樣 如果一樣 我們還能討論這個還能買本啊 事實就是不合法 你要弄就去選立委去改 反正要改這個的一定選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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