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要看原文才能知道就是...(不過這本來就算犯法吧?!)
https://reurl.cc/ykVMg6 結論是,法律上的「縁を切る」是沒有的,但是「事實上」的方法是有的。不過這個情境是男主跟自己的母親談到姪女被虐待的情況,然後可能讓她去要求姐姐簽放棄親權的切結書。基本上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因為親子關係不能被消去,只能當作他們之間的約定(但是正常情況應該是交給兒福機構,然後依虐待程度及家庭情況,來給予隔離保護及處罰母親的行為。之後會交給少女之家之類的扶養,及可能之後找適合收養的家庭。舅舅或祖母可以扶養...吧)但是像男主這樣,自己其實就犯法了,所以應該也沒有經過兒福機構及法官認定親權喪失(親緣還是在),所以只是簽爽的可能性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