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tame (不喜歡下雨)
2024-01-24 09:20:15《數位中介法》遺珠!阻網路霸凌、深偽影像 NCC要推iWIN財團法人立法
https://www.storm.mg/article/4997519
2022年民進黨政府推動《數位中介法》立法,針對網路假訊息部分,得由政府機關向法院
申請「資訊限制令」,遭到外界質疑箝制網路言論自由,該法立法緊急喊卡後,原本研議
成立網路協力治理的「財團法人」,也因此延宕,不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
委陳耀祥今(23)日在媒體餐會上表示,NCC將依據《兒少法》之授權,推動「iWIN網路
內容防護機構」財團法人立法。
《數位中介法》2022年引發網路界大反彈,由於該法授權各部會,在緊急時刻得要求網路
平台,就網路假訊息緊急下架處分,該草案提出後,主事的NCC被外界批評為「數位東廠
」,該法倡議由政府捐助25億元成立的網路協力共管機構,也被外界批評為「養網軍」的
機構,在外界反彈下,該法退回原點。
不過,針對網際網路最迫切需要解決的網路霸凌、兒童色情、深偽影像移除部分,相關立
法工作這段期間並沒有停止,2023年1月立法院通過「數位性暴力」相關四法修法,正式
宣示未經同意拍攝、持有性私密影像、威脅恐嚇和散布行為是侵犯個人隱私權、性自主權
的犯罪行為,正式納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規管對象。
另外,《選罷法》去年5月也修法,將候選人AI深偽影像之移除,訂定相關規範。
由於《兒少法》第46條規定,「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
由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內容防護機構」,NCC對
於兒少有害之網路內容,有協助相關單位處理之權責,因此,NCC去年成立「網際網路傳
播辦公室」,該單位正式成為政府與網路平台業者之間的對口單位。
陳耀祥表示,目前協同處理網路霸凌、兒童色情內容移除的「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係透過政府採購法,委託民間業者辦理,各部會包括NCC、經濟部、教育部、衛福部,每
年委託iWIN執行相關業務的經費雖然有1500萬元,但這樣的經費仍有捉襟見肘的情形,而
且該項委外業務,依據《政府採購法》2年1標,目前由台北市電腦公會承辦,雖然成效不
錯,但長期下來也不利於傳承。
為了建立政府、民間與網路平台之間,形成一個網路共同治理的長遠架構,NCC將iWIN財
團法人立法,至於政府捐助金額是否應超過創始捐助金額之一半以上,以及董事會組成是
否應有一半以上,應由民間人士擔任,目前都還在研議當中。
==
iWin在PTT的實際影響案例:
1.NBA球星跟他女友
https://i.imgur.com/82vVkLC.jpg
iWin:有未成年圖片,請下架
2.幹死+貼圖(這個我找不到原圖,拿羽衣媽媽代替代替一下)
https://i.imgur.com/kdktWCL.jpg
iWin:未成年圖片+性暗示言語,請下架
3.無圖片純文字文章,問16歲幹起來多爽
iWin:未成年性暗示,請下架
4.轉錄聯合報介紹HG的新聞(文章中沒有18禁圖片)
iWin:未成年暗示,請下架
5.手機遊戲蔚藍檔案的閒聊文章
iWin:小鬼一詞是形容兒童,未成年請下架
#好日子要來囉
#相信政府相信黨
#反對的都是中共共鳴者要吊路燈
作者:
Watame (不喜歡下雨)
2024-01-24 09:33:00而且iWin實際上都是找打工仔而已,讓打工仔來做言論審查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24-01-24 09:34:0040%的選擇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24-01-24 09:46:00一千萬人的選擇
作者:
Watame (不喜歡下雨)
2024-01-24 09:46:00PTT看板上的真實例子,謝謝
作者:
Oxyuranus (Oxyuranus)
2024-01-24 09:50:00西洽真實案例最後好像有抓到一個自演乙
作者:
Watame (不喜歡下雨)
2024-01-24 09:55:00樓上這種就是換了顏色的中國小粉紅
作者:
GAIKING (The Great)
2024-01-24 10:00:00諸神黃昏要來了,萬神殿崩壞已經在倒數計時你各位的樂園要被iwin摧毀,希洽都能被搞何況裏洽
作者:
smithjr (小牛溜鳥俠)
2024-01-24 10:03:00為了守護神聖蘿碼帝國 我要組建護法軍 發動聖戰
作者:
polanco (polanco)
2024-01-24 10:30:00兩岸一家親 謝謝
作者:
ryanmulee (ryanmulee)
2024-01-24 10:48:00藥丸
作者:
QBoyo (Q炸)
2024-01-24 11:00:00好日子就要來了
自演乙就是看到這些案例要拖噗浪下水而已,那是另一回事
作者:
Oxyuranus (Oxyuranus)
2024-01-24 11:24:00原來如此,感謝補充,上周沒留意太多,只有發現一堆iwin標籤,然後最後看到自演乙就沒了XD
作者:
oldriver (oldriver)
2024-01-24 11:43:00人家只是"建議"你刪文 懂?
作者:
js850604 (jack0604)
2024-01-24 11:46:00讓民間團體有公家力量,讚喔
作者:
yashiro (台灣沒有中立;只有藍綠)
2024-01-24 11:46:00只要是現在政府推的一律反對就對了!
作者:
aaron97 (康娜她爸)
2024-01-24 11:48:00江小春:
包子:嘿嘿 見識到厲害.... 咦?我還沒出手啊 @@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4-01-24 12:09:00未來數位買動漫差不多要死一半了 他們不可能會去出版一個隨時會被下架的書刊
作者: deolinwind (某F) 2024-01-24 12:21:00
不會死,只是要繳保護費,然後回饋消費者,反正消費者有40%同意這麼做台灣並不是生產國,而是進口+消費,禁掉換自己人賺就解決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4-01-24 12:23:00絕對不只40%啦這種法案誰敢擋誰就準備接抗議電話接到飽
作者:
whhw (人有羞恥馬無所謂)
2024-01-24 12:37:00最迫切需要??
作者:
w1000 (( ㄒДㄒ) 千歲丙提督)
2024-01-24 12:45:00每次都鹽液,然後最後都硬上亂搞
作者:
yys310 (有水當思無水之苦)
2024-01-24 12:55:00無縫接軌
這玩意最大的問題是標準不明和缺乏監督小鬼那個真的很怪
裏洽要bye了,以iwin標準是說NBA球星那個後來法院判他無罪啊,那這樣那個女方照片還能貼嗎
作者:
Watame (不喜歡下雨)
2024-01-24 13:41:00iWin下架的標準是未成年,才不管你有罪無罪吧
作者:
yashiro (台灣沒有中立;只有藍綠)
2024-01-24 13:42:00這種法案誰敢推誰就下去吧!有腦子的人都知道目的是什麼未成年色情,網路霸凌難道就沒有別的方式去管?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4-01-24 13:45:00你以為他們只會管未成年色情喔
作者:
Alu76521 (megumi(・∀<))
2024-01-24 13:45:00種種證據都證明這樣無助犯罪率下降,還要這樣蠻幹
頂多就是不要貼有關未成年的本子,非未成年的本子還是能貼,萬神殿不至於垮台,只是會篩掉一部分(例如:只想交歡的年紀
不過講真的,他們大概還是會靠腰,因為這裡沒設18+警語啊,什麼小朋友還是能進來看之類的鬼話
現在是二次元 人物設定或外觀看起來 未成年的 說你違規就違規
作者: mamahayai 2024-01-24 14:58:00
是聽說巴哈那邊有法律團隊可以駁回部分iWin的要求但PTT的管理人沒有法律團隊又怕事,命令下來大多是刪文了事話說iWin好像還是馬總統執政時設立的,民進黨怎麼還會想用他們呢?
這樣一邊可以享受管制人民的好處 出了是就推給前朝遺毒嘛
作者:
liu2007 (è–¯)
2024-01-24 15:25:00慾望不會憑空消失,沒有二次元當發洩管道做保護,衛道人士真的以為三次元的孩子更加安全?我是沒差,反正我沒有小孩
作者: mamahayai 2024-01-24 15:35:00
就看PTT有沒有辦法組一支法律團隊來幫管理員對付iWin了是聽說有人像iWin檢舉巴哈動畫瘋的某部作品,但那部作品還好好地掛在動畫瘋上*向但也不排除那是因為他們已經有用信用卡購買紀錄來做年齡限制的關係 (PTT這邊的年齡限制僅具阻攔功能)
巴哈是營利事業 ptt是義工 而且有能有心者越來越少了
作者:
g81915 (听楓瀲雪)
2024-01-24 15:55:00巴哈那個有明確的年齡限制就是關鍵因素啊,光是PTT內部裏恰跟希洽就是不一樣的分級了(網頁版點進去就有差了)
黨國勢力反撲有什麼好奇怪的?當年逾越限制級的認定由國民黨的曾蔡美佐在內的人把持,多年後國民黨再次取得上風的時候不來啃這塊大餅就不是國民黨了。
作者:
rock5421 (一匹狼 蘿莉愛吃棒棒糖!)
2024-01-24 16:26:00不就跟美國假報警一樣,所以美國比中國還不自由找自己支持的去反應啊
作者: mamahayai 2024-01-24 16:28:00
記得大法官解釋有提到過跟二次元創作相關的東西?忘了是第幾號,但應該是對創作者有利的解釋如果iWin亂來的時候真牴觸到了這個解釋,我們也還有反擊的手段
笑死 開始中國的歲月史書了是不是 推行當時誰是執政黨:DPP 誰是立院最大黨:DPP 抓著一個基金會董事長開始洗記憶阿 還KMT再次取得上風十年前想推給我欲昇 十年後的現在換人拉以為沒人經歷過在那隨便洗阿
作者:
argoth (熾眼)
2024-01-24 16:36:00現在藍白是最大黨了,歡迎有志之士去遊說在野勢力反制
洗記憶?你還記得縣市長跟各地議員議會幾成由國民黨掌控嗎?背後的利益糾葛就是這樣。沒有什麼是民進黨是總統立委實質過半就由民進黨全部拿走,風向改變隨時會反撲回來。還有,這裡有人講貪污嗎?
真的以為投錯票不會時代倒退嗎?你們真的很天真^_^
這玩意跟誰執政關係不大吧,當年成立這東西的跟現在研議這個的都是不同黨而且就像上面說的,現在三黨不過半,在野很有本錢擋,把問題都推給某個黨只是單純想噴政治而已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24-01-24 16:49:00洗地洗這麼爛的不要笑死人了 還敢提逾越限制級啊不就林佳龍這咖當新聞局長搞出來的 隻字不提了是吧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16:51:00怪誰都無助於現狀吧,不如來整合要用什麼理由找人幫忙
愉悅限制級主導權都在中央 地方當時印象是沒法令想搞
作者:
kerorokuzo (阿克西斯(阿克亞女神è¬æ²)
2024-01-24 16:52:00某樓重新定義什麼是最大黨也,笑死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16:52:00都被丟進兒色範圍而已,但標準怎麼下又是一個問題
作者:
Watame (不喜歡下雨)
2024-01-24 17:10:00到裏洽都還有那種黨國陰謀論者,真的是在洗記憶逾越限制級就林佳龍主推的還想洗記憶吳在台北市推限制,林佳龍就順水推舟直接寫死書籍審查
作者:
zChika (滋琪卡)
2024-01-24 17:14:00老話一句 有需求才有供給 你把供給砍掉需求就沒有了嗎?還不如全台普查把可能是蘿莉控的通通抓起來思想改造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24-01-24 17:28:00好日子要到了 自己選的 好好享受
作者:
ZoHan (ZoHan)
2024-01-24 17:30:00可以看意淫未成年作品叫台灣優點跟長處?
K島搞2D的傷害<<<<<<<<<<<<<<<<<<<<美國人搞島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24-01-24 17:32:00要洗地也有點誠意好嗎 開個登入不到200的帳號來洗 哈哈
作者:
ZoHan (ZoHan)
2024-01-24 17:37:00這麼氣可以去NCC抗議 啊我看是沒人
作者:
ltytw (ltytw)
2024-01-24 18:26:0040%的OO管理要來了
作者:
Fewer (很少)
2024-01-24 18:27:00跟對岸一樣 被政府搞還要感謝政府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24-01-24 19:20:00明明細節都還沒看到 你是怎麼生出那些下架內容?
作者:
BFer (AS)
2024-01-24 19:21:00這種文一發甚麼妖魔鬼怪都跑出來了
可以意淫又怎麼樣?A片不是意淫?連思想都要管,那中國最適合你
作者:
Watame (不喜歡下雨)
2024-01-24 19:28:00是不是有人沒看到那些是"PTT已經被iWin"的文章?
作者: mamahayai 2024-01-24 19:56:00
追根究底,這邊被各種iWin的理由還不就是管理層怕事所以直接刪文來息事寧人?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24-01-24 19:57:00已經存在多年的東西也沒干涉過非現實 忽然有案例不就自演乙只會想到壞油2.0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4-01-24 20:00:00往陰謀論去想 有可能是為了發洩沒穿褲子的憤怒時間上來說就很剛好
作者: mamahayai 2024-01-24 20:02:00
如果C洽被iWin的理由是因為沒有像裏洽、西斯、AV板那樣設置阻攔機制的話,那我覺得還是把C洽也設定成未滿18歲禁止進入比較省事反正年輕人都在刷抖音,誰在跟你上PTT呢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4-01-24 20:06:00用兒少法做掩護而已,重點是要偷渡「網路霸凌」這一款誰來認定網路霸凌?標準在哪?會不會罵政府罵政策或是罵政治人物等於霸凌?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0:08:00啊...又歪了,事例就是翼龍打電話過去,那邊主管直接說他們覺得「小鬼」一詞涉及兒少所以要求刪文,這種詭異的標準才是引發眾人擔心的原因你們說什麼設年齡跟自演,「都跟這個標準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我才說如果都要找人,總不可能直接說就是保障二次元兒色,比較好的方向可能就是要求把標準明確界定出來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0:22:00說到底 iWin這東西算是「民間組織」 公權力沒辦法關掉的它只是很雞婆的受理檢舉然後向官方舉報這樣然後他用什麼標準舉報 司法機構也干涉不了或者說 它想舉報誰就舉報誰 算是個有組織的檢舉達人現在去立這個法 反而才是有干涉運作建立標準的可能性至於硬要噴政治的... 這樣說吧 就事論事的人看不到幾個真正了解怎麼操作規則來獲利的人從來就不是多數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0:32:00講個認真的,當今天來殺頭的刀叫做兒色的當下就沒啥政黨問題了,因為這兩個字叫「舉世大義」,誰上都會拿來斬人你們吵一堆誰搞出來的當初誰要負責其實結論都一樣的.....打個電話去問問這個案子怎麼推動,有沒有介入訂定標準的空間實際些,剩下就是標準該怎麼放的問題,老話一句,總不能連茉莉公主都被劃進去兒色,也不該像H&M最近的廣告那樣擺著就被暴民喊著下架這種程度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0:39:00建立清楚的法律界線才有可能讓這件事消停吧你總不能說那些檢舉人和一整群暴民通通違法或者 用巴哈姆特的例子或這邊沒被檢舉的例子來看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0:41:00翻來覆去就是「標準」...唉...但這就麻煩的地方是說剛剛看到未來數位也說最近管制似乎收緊了,不過代理數反而會增加,也不知道實際情況如何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0:42:00你弄個18禁認證程序大概就暫時沒事 剩下可以再慢慢說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0:42:00感覺現在似乎是在調整色情這條長線各處鬆緊度的狀態....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0:43:00二次元的部分反而簡單 純粹創作的作品通通合法就好如果有影射真人或者換臉之類的「有真實受害者」的狀況那再用其他法律去處理就好了吧?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0:47:00換臉大概可以直接拿現有來用,問題始終在台灣在色情這部份習慣保持相當程度的解釋模糊空間...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0:52:00模糊空間就是操作空間啊... 這點也是有人想抓著不放的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0:54:00雖然知道現在的色情開放一定程度上仰賴模糊空間,但至少在iWIN這件事情上我還是希望可以清楚些,不要再發生「小鬼」這種事啦.....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1:00:00這就是建立標準的重要性 所以我才說這波吵這個架的很怪被這種胡亂檢舉的事情搞到煩 政府想管又直接開噴要不然你他媽的是要怎樣? 直接去砸了這個「民間組織」嗎?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24-01-24 21:04:00現在就是有行政權的一方在瞎搞 在那扯地方議會和立委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1:12:00你看 又說"有行政權的一方在瞎搞" 就事論事很難嗎?現在不就說要針對這件事情立法劃出規則了?一個專門搞檢舉的民間組織 你像要用行政權去拿它怎樣?檢舉的內容是不是真的違法還不知道 行政權直接去管就犯法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24-01-24 21:15:00政府出錢出力設的你把它當純民間組織才好笑設立時規則就畫好了 他就是無視亂檢舉 現在還想擴權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1:16:00行政權最重要的不就是有法可依? 現在要搞立法就開噴是還想要能解決什麼事?或者就這麼問一句 現在政府可以一聲令下把它關掉嗎?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24-01-24 21:18:00不用下令不撥款 他自然會關門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1:18:00更不客氣的說 關掉這個組織就能解決胡亂檢舉的事嗎?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24-01-24 21:19:00誰亂檢舉我罵誰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1:20:00實務中能夠牽制行政權的就立法權啊....不談立法你想怎麼去牽制....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1:21:00你罵誰就有個什麼用了嗎? 還不說一般檢舉人都暱名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1:21:00退個幾步,你想讓這組織關門,所以不撥款,誰來批准行政執行款項的?立法院.....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24-01-24 21:21:00悲哀的是 現在玩的這招立法權是很難監督的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24-01-24 21:22:00你路人去檢舉 站方根本不會鳥
作者:
Watame (不喜歡下雨)
2024-01-24 21:24:00有人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現在就是這個政府授權的單位在亂搞修法也不是修問題根源的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只是讓iWin這個單位變成政府底下的協會之一,跟體協之類的一樣阿體協受政府補助跟管控有比較能做事?還不是爛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1:30:00想要標準也好,廢除也好,真正能對抗行政權的手段就是立院憤怒歸憤怒,找個方法處理才是正途吧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2:12:00@Watame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我就是他媽的不信政府」對吧?政府要管說它貪污腐敗不可信 政府不管就是沒有作為去死不管問題有沒有解決 反正罵就對了發洩情緒是一回事 怎麼解決問題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把所有企圖建立規則的人通通砸爛 那叫做無政府主義
PTT現在顯然就是樓上說的這樣啊每次有相關消息出來 只會罵政府罵執政黨 不然就是去亂檢舉 沒看到有人跟民代反應或陳情他們比起解決問題 更想發洩情緒二次元本就弱勢 牽扯到「兒童色情」更是直接道德低點哪個黨上來都不太會支持我們的 一直罵某個黨真的意義不明看到現在仍不知道鄉民要的是什麼 直接解散這個組織嗎還是修法訂定明確的標準 既無目標 也無行動 只會把政府當萬惡淵藪罵 能解決什麼問題今天有相關團體去遊說陳情施壓 和只會在網路罵罵號的鄉民比 你覺得政府會聽誰的?
作者: mamahayai 2024-01-24 22:31:00
是在野黨支持者的話,拿這件事去問黃國昌看看要怎麼處理 也勝過在這裡無能狂怒吧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2:38:00所以我上面就講了,不管你各位想要標準也好,想要廢掉組織也好,打個電話給你轄區立委吧....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24-01-24 22:51:00中國只是走得比較前面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24-01-24 23:08:00作者:
iqeqicq (南無警察大菩薩)
2024-01-24 23:09:00華氏451?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24-01-24 23:09:00設立時標準訂得沒問題 現在在亂搞 行政機關還想幫他擴權這樣還在不能罵執政黨 鄉民要的就是他遵守自己組織標準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3:11:00不,我是希望你罵完了以後記得用更實際的手段幫忙阻止或者改變這件事不要在這邊酸完幾句或者罵過就以為真的沒辦法了,只能吞。不想上街至少也有其他方法可以去試著影響我就不知道明明大家想的都一樣是不要讓這種情況繼續發生,卻偏偏在這裡吵起來是為了什麼如果你們已經用各種手段去關心過了,那我感謝你們的加入,如果還沒有,拜託記得實質的關心一下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3:23:00我對「行政機關還想幫他擴權」這個敘述有意見「政府可以把手伸進去」意思就是「出事政府要負責」至少比起現在不能干涉檢舉標準這件事是好了一些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3:26:00另外說到標準 我只主張「純粹的創作一切合法」這件事而已分級制度我也覺得OK 但是標上18禁以後就要是合法的才行是說 我覺得某些鄉民是想回到那個網路上做什麼都可以的年代.. 或者只是想維護一個沒有規則的渾沌空間吧?但那很明顯不可能了 現在是網路輿論會影響現實世界的時代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3:32:00民間組織不受還立法監督,但賦予他權力跟資金的NCC歸行政院管,換句話說立法權還是勉強碰得到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3:33:00如果是比如30年前 大學生才有可能弄個PC上論壇的年代那的確就是沒什麼人有興趣管你在網路上搞什麼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4 23:37:00你如果不相信政府管的到它 那你去罵政府有意義嗎?你是不是組織鄉民去把它砸了比較快?
作者:
eva05s (◎)
2024-01-24 23:38:00「委託經費」....上面不是有人說想掐資金,這不就是了嗎而且現在這新聞不就在說要研議立法,還有組織方向,這些都還有去干涉的可能
作者: shin840628 2024-01-25 00:17:00
NCC不就是最佳例子?政府給他權利但政府不管它 它也不受政府監督啊?這樣罵政府有問題?
作者:
lokuyan (哭阿)
2024-01-25 00:23:00唉
作者:
eva05s (◎)
2024-01-25 00:23:00沒問題,罵完了拜託記得打電話給轄區立委煩死他們讓他們知道有選民希望他們去管些事情
以民間機構之名行使公權力或使用公共資源的單位多的是我已經打完了 連臉書也丟過訊息了^電話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1-25 00:26:00我選區立委是陳亭妃耶怎麼辦?
作者:
eva05s (◎)
2024-01-25 00:27:00找你覺得有用的立委其實都行,沒人介意多撈幾張政黨票的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24-01-25 00:28:00打有用的話,這次區域立委就不是這樣了。之前為了更大的NCC三立案去打爆了,有用嗎?也到NCC前面去抗議了,有用嗎?你台灣有一千萬個只看意識形態和風向投票的,打爆有什麼用?他還不是照樣躺著選躺著做官?
各政黨都有陳情信箱,可以寫信給非執政黨的,多一點人陳情他們就會比較重視
作者:
eva05s (◎)
2024-01-25 00:28:00你不嘗試作些什麼那也是你的自由,就這樣啊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24-01-25 00:30:00我只能說,你前面請大家記得去打電話給立委這件事沒錯,但不要當別人都沒有做。真的
作者:
eva05s (◎)
2024-01-25 00:32:00小市民如我們也只能這樣作,盡可能去衝撞一些事情而已就像235在有心人長期的衝撞下終於得到更多解釋一樣
當然有用! 不要覺得打電話去 人家不照辦就叫沒用 政策是結合眾人的想法 集體決策的一個過程 你的意見比你認定的有意義得多
我是覺得是不是執政黨都可以陳情啦直接告訴他們這邊有一張票至於直言某黨則大可不必
作者:
hitlerx (谷月涵)
2024-01-25 01:02:00出事政府要負責w 哼哼 真有信心 除了負責被罵還能負啥則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5 01:04:00權責邏輯本來就是這樣啊 誰管的誰負責比起主張「政府管不了但是要負責下台」的至少有邏輯得多
作者:
hitlerx (谷月涵)
2024-01-25 01:08:00NCC就不照這邏輯走啊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24-01-25 01:09:00所以你該有個主張嘛 到底是該不該管 或者誰該管這件事?要不然就是發動革命把這些混蛋通通肉體消滅了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24-01-25 01:13:00你就看那些要洗地的只會講一堆屁話 這修法去年一月會期修的啦 不敢講是誰投票通過的對不對 我想也是啦 難過從頭到尾顧左右而言它 這種人真的要被推進毒氣室的時候還會跟左右的說 不是啦 不是啦 只是幫我們洗個澡而已 鴕鳥去年一月修完法 洗地仔跟你說 只是擺設 實際上不會動啦今年一月iWin開始發函要你各網站自肅自清 洗地仔還能繼續護 沒關係啦 你繼續洗 慢慢洗 洗乾淨一點
作者: johnny5411 (johnny5411) 2024-01-25 02:26:00
偷著樂吧
搞出這些事的本來就是得被肉體消滅。權責不一、標準不一,這種情況還只是『開頭』,而你開頭就已經把不該有的動作全做下去,現在人民在那火大不爽後,你再來講說“啊不然你們幫忙想嘛,想不出來就閉嘴”靠,是我們要它們那些人渣推這案是不是??從頭到尾在那講幹話講空話在那護,呸
作者:
hitlerx (谷月涵)
2024-01-25 06:48:00大家不要只在這推文啊 新聞底下也要臭幹它們一頓啊
所以你們就是要把人家肉體消滅是吧,那慢走不送說別人講空話,自己又做了什麼實事?立法院113席立委你沒有一個信任覺得都是人O,只會在這罵罵號說別人洗地,能改變什麼去年一月修的是防治性私密影像散佈,跟iwin有什麼關係?當大家都不看內文?你覺得這都是萬惡民進黨迫害,那就去找最大黨的國民黨關鍵少數的民眾黨,拜託他們處理現在各平台各媒體,只有PTT在燒這件事,你像上面說的去新聞底下臭幹他們或是投書媒體都比較有用
作者:
lungyu (肺魚)
2024-01-25 07:25:00我看去年一月通過的部分,沒一個跟二次元有關吧...都是針對現實的部分
就不是我們要推這法案是要幫那些人渣改善什麼事?前因後果因邏輯信仰信到死了是吧我就是當信仰者們死都不看內文,尤其是對反對方的內文更是一字不看、一字不聽,話都放在那了,自己不想聽不想看還要我說第二遍?你們哪根蔥啊用非正道的方式在那強硬推案與強硬執行,然後要被害者的我們只能走那些人渣自訂的管道反映,反映要求了還在那裝聽不到看不懂笑死,信仰者到底哪來臉皮講這些幹話啊
作者:
rock5421 (一匹狼 蘿莉愛吃棒棒糖!)
2024-01-25 11:20:00信仰來信仰去 然後我就是不打算走管道處理,我只想上來找人拍拍然後一起罵,把可能會支持我的人都趕走再罵他們綠共 棒棒 棒棒 布雷棒說現實點的你去搞個陳情書找人一起弄搞不好還可以弄多人支持,尤其批踢踢就算廢文仔也需要這裡亂,只會鬼叫然後去騷擾跟攻擊其他人,最近看到的就是環團人士啦
作者: dc871512 (阿日) 2024-01-25 11:25:00
還真的換了顏色的中國小粉紅 哈哈
作者: libramog (莫古) 2024-01-25 11:46:00
為什麼要財團法人 政府部門不行嗎?
1.鍋不好甩 2.人員任用不能自由安插 3.金錢運用自由度差太多 4.審計等不容易砍人
釋字617擺好看的?
https://bit.ly/47OClIOiWin的執法無論如何都不能逾越釋字617與405,畢竟r18本本跟片片都是自己買自己看,當然如果傻到直接公然播放使不特定人都能看到,滿足觸犯刑法的條件,那就是顯著觸法了。台灣無論怎樣還是一個法制國家,對於限制人民自由的問題還是需要受到法律保留原則的限制。而iWin目前的問題,首先他沒有一個明確的判定標準,上面也有鄉民說明了iwin的執法與判例實在飄忽不定。其次,Ncc針對電視的執法都問題重重了,未來可能具類似性質的iWin問題只可能更多,且判定標準與判定過程的爭議也很繼續存在。若在一個如此模糊且欠缺標準判定的管理下,則會淪落到過往流氓整肅條例的窘況,我看你衣衫不整是個流氓就可以抓走XDD。身材標準,制服合乎校規的女國中生圖畫都可以因為能刺激性欲而被iWin,則變成了刑不可知,威不可測,則民畏上也的窘況。若要合理解套,則需要有類似ncc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以及相關的施行細則,權責分明,執法標準明確,實際執法公正。iWin則應該要成為一個獨立機關,而非一財團法人。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1-26 12:03:00他用行政手段跳過啊,"建議"網站刪除疑似違法內容,不刪罰錢
作者:
Addidas (天堂 地獄 一線間)
2024-01-28 11:07:00數位部都有多元宇宙科了,分科就好,幹嘛巧立名目創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