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鳥之巢 總橘篇暫緩通販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4-03-14 14:28:34
※ 引述《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TRNS2015
: 【《TRNS 總橘篇》通販暫緩公告】
: 大家好,這邊是Torinosu
: 由於近期衝擊ACGN創作者們的風波,為了因應眼下的局勢;經社團內部開會討論後,
: 決定暫緩《TRNS 總橘篇》的通販。
: 我們會在風波告一段落後再次研議《TRNS 總橘篇》通販的上架事宜,
: 到時候會在粉絲專頁公告告訴大家,請繼續追蹤我們的後續消息。
: 請放心,我們會繼續創作下去。
: 最後,再次謝謝一路走來支持Torinosu的同好朋友,請靜候佳音!
有這考量很正確,昨天ACG創作者協會已經有發一篇文,說明之前被迫北上
報案的畫師,其實確認是iWIN下的手了。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QnLQ3ZP144YRe59v/?mibextid=qi2Omg
整個事件不可思議的點有三:
1. iWIN的通報流程是有漏洞的,就算寄信的主管單位沒反應,他們依然可以提告
創作者。
修正一下,這邊應該是跑了「重大或明確違法無自律空間案件」的流程同步通報
2. 畫師是在噗浪活動,噗浪發文被檢舉後再被要求到案說明,其實只是時間點剛好
在FF後,看情況是FF前就被舉報了。
而噗浪的確有一群人在匿名宣稱要檢舉FF跟CWT。
3. 創作者並非住在台北市,但iWIN可以在台北提告,台北市警局竟然也能受理,還
能要求創作者到台北到案說明做筆錄。
這說明iWIN的確是針對FF去提告的,因為FF的舉辦地點在台北。
(這邊省略太多了,這便是指針對畫師在FF的事情不是指FF主辦)
這種情況下不人人自危產生寒蟬效應反而不合理吧。
還好我幾個月前就未雨綢繆跟幾個老師說要低調,不然只怕會有更多人受害。
作者: fenix220 (菲)   2024-03-14 14:31:00
加速師win
作者: HERJORDAN (不完美才美)   2024-03-14 14:35:00
其實可以要求警察將筆錄地點改到自己戶籍地的警局,只是決定權在警方,不是在被告方
作者: king45682 (KingCross)   2024-03-14 14:46:00
第三點是你要自己去要求筆錄地點轉到你戶籍地的不會主動幫你轉這很正常 不然戶籍跟居地不同的怎麼辦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24-03-14 14:56:00
看不懂第3點怎樣推論 想報案出門就可以報 iwin發函給警察當然也不會挑對方戶籍 怎麼就變針對FF了..警察跨縣傳人很常見啊 本來就不是一看到戶籍地就轉
作者: AlianF (左手常駐模式)   2024-03-14 15:42:00
噗浪都已經是某價值最高的地方了 這是內鬥?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24-03-14 15:49:00
網路報案等同撥110 當然會分出去 那iwin也是嗎
作者: pansquarl (squarl)   2024-03-14 16:11:00
因為畫得看起來太幼而 win 嗎,可怕的iwin
作者: WeiMinChen (無)   2024-03-14 16:24:00
好 時 代 來 臨 力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24-03-14 16:47:00
iwin不是第一天報案 以設立目的來說有建立自己和警察的聯絡渠道或處理窗口也不意外 用一般網路報案流
作者: jupto (op)   2024-03-14 16:48:00
到案說明地點就是看報案人哪裡報案 除非傳喚人向警方要求且警方願意的狀況下才會改到案說明地點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24-03-14 16:49:00
程來推論已經有點跳了 到動機上是針對FF就更跳了
作者: jupto (op)   2024-03-14 16:50:00
iwen會在台北報案應該只是因為該單位自己在台北 而非跟報案的案件走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24-03-14 16:52:00
至少這篇臉書公告看起來 有律師陪同到警局的創作者
作者: jupto (op)   2024-03-14 16:52:00
畢竟網路案件並沒有轄區限制 全台灣任何一個派出所都能接受報案 而且業績也算該派出所的 所以一般警方並不會樂意轉出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24-03-14 16:53:00
都沒覺得是FF被針對或者傳人的程序有問題啊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4-03-14 17:16:00
感謝黨 好日子即將到來
作者: jupto (op)   2024-03-14 17:20:00
然後iWIN的通報流程也沒什麼問題 因為對於他們認定觸刑法的案件本來流程就是通知平台下架+往警調送檢舉案件iwin說自己是防波堤不是指刑事案件 而是平台分級機制不足/有缺失的案件這是兩種不同的流程
作者: WildandTough   2024-03-14 17:59:00
ff前就被檢舉 但是又針對ff 感覺時序對不上吧
作者: Treeflaw (tree)   2024-03-14 18:52:00
第三點的推論老實說還是很奇怪啊,隨便看了一下就有案例,可能是高雄的人在網路上被人身攻擊檢舉對方,對方就收到遠在高雄的筆錄要求像這個也沒什麼事發地點,很可能純粹就看報案點在哪就從哪裡傳喚吧
作者: yys310 (有水當思無水之苦)   2024-03-14 19:18:00
作者: oldriver (oldriver)   2024-03-14 19:37:00
哪邊報案就去哪邊做筆錄啦 你要求轉就近警察不會理你因為轉到高雄要找誰接手做筆錄 老百姓就自己花車錢
作者: Treeflaw (tree)   2024-03-14 19:39:00
這件事還是當成純粹的 iwin檢舉事件比較好吧,連結到 FF上的證據還是太少了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24-03-14 20:39:00
報案這件事喔 如果是網路上的東西 轄區其實就會很寬
作者: Nighty7222 (霞菊的美食家)   2024-03-14 23:02:00
你是不是退了。I win一開始就說他們會同時通報警察跟要求下架了….
作者: jackie1115 (jackie)   2024-03-15 01:14:00
我是覺得這個部分跟FF沒什麼關係,會跑台北單純是因為報案人在台北而已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4-03-15 03:50:00
好日子來臨了
作者: jupto (op)   2024-03-15 14:14:00
就說了跟FF沒屁關係 案件事由與報案時間點根本連接不上 就是單純噗浪的帖子被檢舉 如果IWIN真要打FF直接帶警察去現場可以帶回一年份的業績IWIN這群人連走出辦公室都懶好嗎
作者: Treeflaw (tree)   2024-03-15 17:43:00
就一堆人講了可能就純粹看報案人的地點,然後你還硬要好像很有邏輯一樣扯到FF的時候就很凹了好嗎,你能不能客觀一點看看自己的推論啊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24-03-15 18:04:00
人家是要溫水煮青蛙 暗度陳倉 去FF就直接便關原會戰一戰定生死 行政權想護航還不一定護的住 傻子才剿FF
作者: Treeflaw (tree)   2024-03-15 22:15:00
溫水煮青蛙有可能啊,問題這個案例看起來就高機率不是溫水了,回去看一開始的爆料實際上覺得跟FF 有關也只是推測,然後這篇文章明明白白說是網路上的帖子被舉報卻還能凹回FF身上是被害妄想症喔?陰謀論實在過頭了吧?這個案例實際上最麻煩就是樂子人更能玩了,跟你有仇只要你有露出馬腳就是這樣搞你
作者: jagarandy (跳EDH深坑中)   2024-03-17 11:41:00
怎麼確定是樂子人檢舉而不是某保守派拿到權力開始惡搞然後推給檢舉? 正常的法律有需要擔心樂子人檢舉嗎?
作者: Treeflaw (tree)   2024-03-17 12:27:00
如果真的不是樂子人,樓上「拿到權力開始惡搞」這種推論還是一點都不合常情,實際上還比較有可能是「覺得在執行對兒童好的事」至於後面的討論已經很多了,如果你覺得是「法」本身有問題我覺得拜託再滾去看一看其他人的討論好嗎,不是一知半解在這邊瞎陰謀論你的推論越想越不合理,真的像你講的拿到權力惡搞到現在只惡搞到一個繪師是在惡搞什麼啊?想一想再發言好嗎
作者: jupto (op)   2024-03-18 16:37:00
整個IWIN事件就是單純樂子人捅出來的 法規 機構 好幾年前就長這樣了 只是之前執行力道一直很弱 年初大概正好缺業績稍微用力點 結果就被樂子人發現這個玩具然後就變成現在這樣年初那幾個案件要是加速師沒有跟上其實幾個禮拜後就不會有人記得
作者: hedgehogs (刺蝟)   2024-03-18 22:12:00
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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