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籃] 5/15植昆A隊選手(24號)資格決議

作者: justruelove (渣渣=D)   2013-05-15 21:35:29
在最後的判決之前,我還是要做出幾點聲明
1.我們都希望參加農院盃的隊伍是尊重這個盃賽、這個運動與自我具備運動家精神的,可
以尊重比賽規則與平衡。而非為了打球來此找漏洞鑽。
2.在規章之中,雖沒有明確列舉各種例子,僅就"限於生農學院之學生",該球員就已經不
符合資格,我沒有多作延伸解釋,也希望沒有人多作甚麼延伸解釋。
懲處方式:取消該球員資格,且其所參與之前兩場之比賽,將以敗績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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