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太長, 回覆跟板務有關的部分
以下說的屬於我的想法, 並非所有板主共識
推 qqimiss815: 藍版主不怎麼回答問題,扣帽子倒是不遺餘力,我從頭 11/13 17:51
→ qqimiss815: 到尾並沒有指涉對象,也沒有暗指誰誰誰立場偏頗,少 11/13 17:51
→ qqimiss815: 用狹隘的眼光去曲解我的問題,就算是另外幾位版主直 11/13 17:51
→ qqimiss815: 接鎖文我也有一樣的質疑啦,真要自己往槍口上撞我也沒 11/13 17:51
→ qqimiss815: 辦法。 11/13 17:51
第一, 你上方推文的問題只有 "是不是可以懷疑..." 一句
我已經在 10:28 回答你, 你想懷疑我管得著嗎?
第二, 你 10:04 推文的原句還在, 輔以下方「深有定見了且立場明確」字樣
其他板友可自行判斷你是否有專指我的意思
→ qqimiss815: 今天胡四是否80台灣人的問題我不管,實力如何我也不 11/13 17:51
→ qqimiss815: 管,那不是討論重點,重點是版主判定的鎖文標準是什 11/13 17:51
→ qqimiss815: 麼,若是以筆戰戰端發生為由那未免太過主觀,有些人 11/13 17:51
→ qqimiss815: 看到ID就噓的一串下來,原po還沒回應就叫做戰?應該確 11/13 17:51
你說的對, 筆戰發生板主就可以鎖文, 這不但是, 而且也只能是主觀判斷的事情
原po還沒回應時他的確不叫戰, 但其他人在推文戰起來板主同樣有權鎖文
另一方面, 以原文下面推噓文的情形, 鎖文其實是保護原 po 受到更多攻擊
→ qqimiss815: 立明確鎖文準則,公平、公正、公開應當是大家理所當然 11/13 17:51
→ qqimiss815: 的共識,不然誰知道有沒有暗箱以及偏頗立場,直接鎖 11/13 17:51
→ qqimiss815: 文沒給原po申辯機會未免太過不公平,法院審判尚且會 11/13 17:51
→ qqimiss815: 讓被告進行答辯,版主們此舉無疑阻斷原po的權利,趁 11/13 17:51
→ qqimiss815: 著這次機會,把版規的模糊地帶予以訂立清楚、明白, 11/13 17:51
→ qqimiss815: 除非版主站出來聲明我堂堂大AOE版,就是你版主的一畝 11/13 17:51
→ qqimiss815: 三分地,那當我沒說,都處於人治了有什麼好談,可撥。 11/13 17:51
這部分屬於所有板主共識: 不會去訂定什麼鎖文準則
公平公正公開是共識, 不代表沒準則就不公正, 除非你內心就直接認為板主不公正
也不代表有準則了你就不會懷疑暗箱跟偏頗,
以一個跟我無關的判決你懷疑我的偏頗還不夠嗎?
法院讓被告進行答辯, 但很可惜這裡不是法院, 誰說法院的事情應該要適用 AOE 板?
光是你可撥二字我就可以讓你浸水桶
→ qqimiss815: 如果藍版主有事沒事就扯中國來救場的話大可不必,因 11/13 17:51
→ qqimiss815: 為你從來就沒有想要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只會用對立來 11/13 17:51
→ qqimiss815: 模糊焦點的話,哪裡來哪裡去吧,反正最後就是不斷的迴 11/13 17:51
→ qqimiss815: 圈。 11/13 17:51
與第一段重覆, 我早已回覆清楚.
我 13:12 的推文, 意指原文跟立場無關, 也是用以回應你 10:04 提的立場一詞
→ qqimiss815: 最後,只要有關胡四的文或是問題,明顯的藍版主已經深 11/13 17:51
→ qqimiss815: 有定見了且立場明確了,在此主張相關人及事應主動迴 11/13 17:51
→ qqimiss815: 避交由其他版主裁定,身為版主卻連基本的行政中立都 11/13 17:51
→ qqimiss815: 做不到,明顯沒有符合身為版主此職位應有的行為意識以 11/13 17:51
→ qqimiss815: 及職業道德。 11/13 17:51
其一, 板主並非行政職, 無所謂行政中立
其二, 板主並非職業, 無所謂職業道德
其三, 板主應有什麼行為"意識"不是你說了算, 如果你認為我不適任隨時可以提出罷免案
其四, 本次事件無論是鎖文還是水桶部分, 我完全沒有參與討論
即使行政中立職業道德你都要適用好了, 所以我是做不到什麼? 沒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