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agicWitch組長 Paulnewman瀆職

作者: dewbj (無生堂)   2012-08-22 09:46:36
1.申訴人:dewbj
2.被申訴人:Paulnewman
3.申訴原因:違規判決水桶及警告 應處無效判決及瀆職
被申訴人原於8/20日晚間 於小組各看板張貼公告
因文章數量超過站規CP限制 故本人於敝板基於洗文理由刪文劣退
後經板警局判決 組長公告可以免罰
本人便將劣文公告刪除 並協助建議其申請退除劣文
然隔日8/21日下午 被申訴人卻私自於無關看板水桶並判決本人警告
違反裁判迴避原則 請予撤除該判決並警告
感謝
4.申訴證據:
# 板警局長查無相關判例 僅引述二例非相關判決敘述
# 板警局長認定該案有疑義 將增訂於置底公告
#1GCak8nm (Board-Police)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Board-Police
標題 Re: [檢舉] Paulnewman CP
時間 Mon Aug 20 22:36:5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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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為小組長對其轄下各看板之公告文,
此類公告,
於 CP 業務隸屬 Violation 板時,
法務站長即指示不予開罰。
更早期即使受到處罰,
亦由站務總監親自撤銷。
本局受理過去之 CP 申訴案中,
亦有提及此列屬 PTT 之行為,
不予處罰,
例如 (#1FJwuFo2 末二段)、(#1FcAxTKE 第四段)。
故本案不予處分。
此部分之疑義,
將增訂於看板警察局置底公告。
看板警察局局長 longbow2
# 板警局長並未肯定此類公告必不處份
僅稱站務 部務 組務之外CP從不寬貸:
#1FJwuFo2 (Board-Police)
則此與本局向來對除本站站務、部務、組務以外之CP從不寬貸之原則相違背,
對其他曾遭本局裁罰之使用者尤不公平,
亦難脫瀆職之譏。
及 從事公務 於本站CP站規或有從寬認定之可能:
#1FcAxTKE (Board-Police)
板主從事所謂"公務",
本站 CP 站規或有從寬認定之可能,
但此所謂公務,
就本局認定,
乃指"本站站務"、"本站各部部務"、"本站各群群組組務"、"本站各小組組務"等,
非與該看板板旨有關之站外事務,
即可認定為公務而從寬認定。
# 站規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原則 並無組務免責條例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一、看板違規行為: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板警局 CP相關規定 並無組務免責條例
四、CP 違規檢舉
7.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5 篇以上,且發文間隔未超過 3 天
者,屬 Cross-post 違規。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同一檢舉案使用分身帳號或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
一併計算、處分。
CP 違規之處罰僅追溯至遭檢舉日或本局主動處理日前 14 日。
日數之計算僅以"發文日"、"處理日"為準,不計入"發文時間點"。
8.上站次數未滿 60 次即違反 CP 規定者,予以開處罰單後,砍除帳號處分。
8.上站次數未滿 60 次即違反 CP 規定者,予以開處罰單後,砍除帳號處分。
9.上站滿 60 次,將依以下CP標準開處罰單:
05 ~ 9 篇:罰單一張。
10 ~ 19 篇:罰單二張。
20 ~ 29 篇:罰單三張。
依此類推。
若為分身帳號,或不同帳號但上線位置相同,則統一計算分別處罰。
例:不同之三帳號,共 CP 19 篇:三帳號各開處罰二張。
10.因 CP 遭本局開處罰單者,依系統設定,一律清除受罰帳號當周發表之文章。
# 板警局公告 板主轉錄將與一般使用者同標準計算 未提及組務以上免責
#1FWUyR0v (Board-Police)
過去由於本站系統對於使用者之轉錄設定,
板主以為 CP 文章數並不包含自己所轄之看板之轉錄文,
本局亦予以扣除計算而從寬認定 CP 。
自 2012/4/8 系統更新後,
板主轉錄文章之計算標準,
將與一般使用者相同。
(參系統更新第六點)
板主轉錄文章達五篇,
即使一篇位於自己所轄之看板,
本局仍將以 CP 站規相繩,
請使用者多加留意。
# 該判決與Magic_Center組務板無關 不應於該板禁言:
#1GCqPElm (Magic_Center)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Face off) 看板 Magic_Center
標題 [公告] Life版版主dewbj擅刪本組公告
時間 Tue Aug 21 16:26:51 2012
───────────────────────────────────────
查,Life版版主dewbj擅自刪除本組公告,
此公告乃針對所有版主及眾多版友之組上公告,
擅自刪除乃濫用版主職權,
並且明知是本組公告文仍濫用劣文處理,
乃藐視本組。
為維持本組正常運作,及看板監督權,
判決警告一次,並水桶三天。
若有異議,請至群組長AboutBoards處申訴。
Paulne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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