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isService 看板 #1HTyvS4H ]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看板: HisService
標題: [公告] [法規] 歷史研究院辦事處看板規範
時間: Wed Apr 24 20:21:46 2013
歷史研究院辦事處看板規範
1.本看板為國家研究院歷史研究院組務板,非屬本組事務請不要來此發文。
非本組之申請、申訴、檢舉等,均不予受理。
2.[申請]類文章不得回文,[公告]、[判決]類文章非組長不得發表或回文。
本板文章未經作者及組務板板主許可禁止轉載至他板,違者處三月以下水桶。
3.[申訴]、[答辯]類文章請務必依本組申訴規範提出。
非當事人及板主不得發表或回應此類文章,無權發表文章將予刪除,
無權推、發文經勸阻不聽者得處三月以下水桶並得劣文退回。
4.組務宣布判決後,若有不服請依規定於本板提出再審之訴。
對本組判決未依程序異議之文章一律刪除,再犯則劣文退回處分,請留意。
5.[問題]類文章為對組務問題發問使用。
[建議]類文章歡迎針對組務提出任何需要改進的建議。
[政見]類文章專供本組組長或板主候選人、實習板主應徵人發表政見。
新增[檢舉]類文章,供板友檢舉板主怠工曠職及其他不當看板管理行為,
請依本組檢舉辦法進行檢舉。
6.發表人身攻擊、不雅文字、不滿20字、類別錯誤等不當文章,本板得直接刪除並處水桶
。
構成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之「看板違規行為」者,組務板板主得視情
節裁處一年以下水桶、劣文退回等並公告。
7.不服處分者請寄站內信向組務板板主溝通,再不服得至AboutBoards板提出申訴。
組長兼板主 M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