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WriteService板#1NJg7G8判決

作者: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6-06-03 00:32:44
: :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擁有五個帳號
: : 在本人或qweewqq未違反金庸版規的情形下,版主不當以這種方式令任一帳號永久水桶
: : 此嚴重違反PTT站方賦予使用者的基本版規
: : 試問,若沒有違反版規,使用者發文怎會特別注意是用哪個ID所發?
: : 又不慎用到另一個ID,個人也不易察覺,此版規過於嚴厲且不合情理
: : 且本人或qweewqq使用該版亦發文正常,未違反版規
: : 本人與版主之溝通已見於該判決文下推文,見上方該判決文章
: : 本人要求將本人放出水桶,並斟酌修改金庸版版規
: : 懇請公平處置,謝謝
1.看版發文權限為各版自治範圍。所以並沒有與站規抵觸之虞
而帳號擁有之權限與使用者可擁有多個ID並無直接關係。
各帳號其本身各項權限本來就需要經過認證之後開通
故權限本身即不是帳號天然權限。
基於兩者
判決該使用者之申請駁回
2.閱讀版規為使用者之義務。不應以應注意而未注意之理由可以避開
3.但經由版友提醒。認定分身帳號之權限為帳務部所有。故不可由版主認證之
故判決會改判。
markwu123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6-03 08:44:00
小組長誤會了 版主可以簡易認定 但只要被申訴就必須移送帳號部判定
作者: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6-06-03 08:50:00
我再看一次。抱歉,你說的沒錯等等。本人已經承認是分身ID。所以不用經過帳號部處理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6-03 09:06:00
在只有單一帳號陳訴的情況下 個人建議是通知另一個帳號前來說明 如果都說跟另外一個帳號視同一人持有再判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16-06-03 10:04:00
請不要將此案延伸至多重帳號查詢,這不符合金庸版規訂立原意還請金庸版主考慮後再來決定下一步吧,感謝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6-06-03 21:34:00
申訴人已來信徹銷,但留此作為紀錄.
作者: F00L (愚者)   2016-06-04 12:49:00
感謝群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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