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國家研究院 MRZ 群組長徇私與失職

作者: mousepad   2016-10-30 15:51:42
※ [本文轉錄自 BoardCourt 看板 #1O5QApVx ]
作者: mousepad ( ) 看板: BoardCourt
標題: Re: [申訴] 國家研究院 MRZ 群組長徇私與失職
時間: Sun Oct 30 15:35:12 2016
裁定併同說明:
1. MRZ群組長#1O4gFvtK (AboutBoards)、#1O4gy2qd (AboutBoards)公告,
抵觸#1O2Acu5R (BoardCourt)裁定與#1O2EOLMK (BoardCourt)說明之要求,
該二公告無效力。
MRZ群組長應依#1O2Acu5R (BoardCourt)裁定,
公告annechu小組長無條件復職(不得有「暫時復職」/「先復職...再...」字樣),
並依照#1O2EOLMK (BoardCourt)中「以協調小組長群彼此合作為優先原則」之要求,
處理該系列事件。
為避免再有任何誤讀的可能性,
我會自行將前篇裁定與說明轉錄至國家研究院組務板。
2. 由於annechu小組長已掛回小組長職務,
請依照#1O2Acu5R (BoardCourt)裁定,
於72小時內(時間自本文張貼起重新起算)在該小組組務板,
對受不當解職至今,kissinwang小組長單獨進行之裁定進行附署或提出不同意見,
以利儘速恢復組務正常運作。
於上述期限內,annechu小組長必須對每一案表示意見。
附署或表達無意見之案,維持k小組長原公告之效力,
提出不同意見之案,其效力暫時凍結。
a小組長表示意見時必須就事論事,不得有挾怨報復之不當情事。
3. MRZ群組長先前未依組規行使職務造成組務紊亂,才剛受警告一次處分,
並列入適任與否的考量項目。
此二公告卻又立即未依本板裁定內容辦理,
#1O4gFvtK (AboutBoards)公告誤解(假如不是曲解)裁定內容,
#1O4gy2qd (AboutBoards)公告亦未負起群組長協調責任,
反而暗示爭執的其中一方自行離職、同時指示另一方特定步驟,並揚言放手不管。
在此不得不對MRZ群組長進行第二次警告。
在這邊要特別拜託MRZ群組長,
群組長在本站是非常非常高階的職務,
懇請MRZ群組長確實了解本站何以賦予群組長如此大的權限,及其責任與義務,
依照既有規範、相關裁定與本站賦予之職責處理組務,
我非常非常希望能避免群組長職務不必要的異動。
即使我個人最善意的理解是MRZ小組長應非徇私,
比較可能是以為用簡便的方式變動心證可以讓事件盡快落幕擺脫麻煩,
但越是不嚴謹的作為,
不但造成annechu小組長受到不符程序的解職、造成該小組使用者困擾,
您不積極促成溝通、頻頻繞過組規的結果,
相信連對kissinwang小組長推動組務也都已經造成一定的困擾,
終至動搖了板務站長對MRZ群組長的信任。
近期群組長職務的產生,
我們一直試著建立「小組長互選後、板務站長不再審核、直接任命」的慣例,
這次的事情後,
板務站長們也不得不重新討論,
如何在不干預小組長們的集體意見下,
對群組長的素質進行一定的控管。
事情到這邊,
只能請MRZ群組長好自為之,多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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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申訴文(第一篇原文,不含轉貼之相關證據)與裁定文原則上不鎖文,
但若未經板務站長事先同意,不接受直接發言進行後續討論,並一律砍除。
情節嚴重者將予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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