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何時處理y50的案子及列為不受歡迎人物?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22 09:49:21
標題已改為(建議),改為建議則文章規範就不在"問題"和"討論"
兩種的規範範圍之中。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看板違規行為,請向板主提出檢舉。
: 板主板務處置不當,請向小組長提出申訴或檢舉。
: 另外, #1PFdhya4 (AboutBoards) 一文乃以 [問題] 分類發表,
: 依 #1Oq_YvKe (AboutBoards) 公告已說明不針對個人行為討論,
: 對於 #1PFdhya4 (AboutBoards) 一文標題與內文針對個人行為進行討論的部份,
: 請 kadone 板友於三日內自行修正。若三日內未修正,
: 該文將在三日後收入精華區備查並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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