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mshuang不服jasy小組長之判決 (2017/5/20)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7-07-27 10:08:45
舉證一二為軍武版主版主當時答辯及組務判決,水桶原因為糧食與軍
武版議題無關,小組長jasy判決亦認同板務說法糧食與軍武無關,然
察舉證三為軍武版加m之內容,亦為糧食議題,也就是於之前該版認定
糧食與軍武有關之後卻莫名認定無關?
且本人發現這點後還是有與該版版主進行溝通詢問,然卻無任何正面
回答到底前後兩者哪裡不同,導致前面加m後面被桶,該版版主卻無
任何正面回應只是一直扯入無關人等
因此本人認為軍武版版主之判決為無理由,又在其他案件與該版版主
溝通時該版主以明確表明本人在犯直接水桶十年,換言之即如果本人
後續在討論於該版加m的糧食議題就要以糧食議題和軍武無關被判十年
然因小組長以判定且舉證三之證據為判決後才發現
對此本人聲請針對軍武版版主針對同樣議題前後管理原則不一,於管理
看板行為有重大瑕疵進行申訴
舉證一
#1P7x03bA
噓文只是指標之一,我給你警告不是因為噓文,是你連著幾個月在
軍武板硬要鬼扯跟軍事無關的糧食問題
舉證二
#1P8pg4cf
1.依軍武板板規第 1條,警告之形式並不以單獨發表公告文為限,
亦包括推文警告在內,警告形式合乎板規。板主既已推文警告,使
用者未遵從勸導,依該板板規第 6條第b.項之規定,處水桶一週。
申訴人認為訴外人 ewings 單一人之噓文過多,但也僅佔1/6,表
示該板亦有其他人噓文且比例甚高;且噓文數僅作為板主處分之參
考,板主亦表示其認定為討論糧食議題與軍武無關,並無不當。
舉證三
#1LJ7SD-5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7-08-16 15:42:00
想請問一下本篇已經超過一周是否要處理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