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群組長舉證並回覆相關法規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10-12 14:45:55
其實我也有點看不下去~你群組長回28的話是說~
兩篇受處分之文章皆以 [問題] 類發表,且有違規情事,
因公告要求修正後未予修正,故依據公告收入精華區備查並刪除。
問題是~我們兩個明明修改之後的分類是以[建議]類文章發表~
而非[問題]大家都看得懂國字好嗎?
那不然這樣吧~
群組長說我們的文章是以問題類發表~又說文章已收錄精華區~
那能不能請群組長舉證~把文章放在精華區大家都看的到的路徑~
讓大家來看看到底我們的類別是是[建議]還是[問題]~?
總不能說你(問題)就(問題)大人塊鍘他吧?
請群組長舉證~~
作者: sitos (麥子)   2017-10-12 23:50:00
同一問題不重覆回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10-13 02:59:00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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