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命理小組長判決不公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20-11-17 17:36:50
事實:
本案W對板主資格提出質疑,
雖難謂其有惡意指控組務違規之內心真意,
然W對於法規之理解顯有差池,
觀板主資格之設定本意,係令各大看板有負責者管理,
倘若是以【該板發文數目】訂立資格,
那麼新設看板顯然不可能同時滿足板主選拔的資格,
便會製造看板無人管理之空窗期,
也可能令看板充斥灌水文章的情形趨於嚴重。
按本案相關法規條文:
2. 擔任板主資格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上站次數 200 次以上。
小組長得於小組規調整上站次數門檻,但不得低於 50 次。
b. 經小組長認定具管理該看板所需之專業背景,或文章發表數 200 篇以上。
小組長得於小組規調整文章發表數門檻,但不得低於 50 篇。
c. 滿足該看板所屬小組另行規定之擔任板主資格。
異動提要:
1. 小組長可依需求調整上站次數門檻。
2. 小組長可依需求調整文章發表數門檻。
3. 若小組長認定具管理看板之專業背景,則無文章發表數門檻。
4. 小組長可於小組規新增其它資格門檻。
此處所指之文章發表數並未限定指該看板,
採其上下語意與板主職位設置本意,
顯然非指該看板文章之數目。
故本案所提告之前提並不成立,亦無水桶等實質利益需要衡平,
故認本案W所提係 無理由 ,
至於牽涉之種種【態度】問題,與本案關連過小且無涉法規、事實,
故於此不論,S組務亦無須調整相關公告。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17 19:37:00
請問一下,小組長公然僅因違反組規,且板主己被處罰,與板主職權無關, 但小組長卻因此要脅板主要退任才願意新增板主, 此事是否需要另外申訴?我是針對souldragon小組長資格申訴,並非新任板主資格事實基礎是質疑新任板主資格,根據組規涵義不明之處確認這次群組長幫助解釋認定為50篇文章即可,那這樣代表先前polestar板要求新增nightman為助理板主符合資格souldragon小組長卻以windacne板主需退任才可以新增作為阻卻是由於法無據,加上溝通過程屢屢出現人身攻擊文字,根據院規對人身攻擊從嚴認定,但卻放任magic__center其他人對windance進行言詞攻擊,僅因質疑小組長自訂新增第九條組規。基於以上種種,故認定souldragon已不適任該組小組長故提出此申訴還請群組長根據證據給予適當之判決處分。所以群組長認定該些文字不適用人身攻擊?若符合人身攻擊?是否該給予s組長警告之處份為宜?我可以在此補充訴求為給予警告之處分嗎?還是需要重新發文申訴? 還請群組長釋疑,謝謝
作者: sunray100   2020-11-18 00:04:00
好像只有你人身攻擊我最多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18 12:01:00
所以我可以理解群組長認定涉及人身攻擊的描述屬於態度問題? 還請群組長釋疑。我再重申並強調一次,板主選舉並非我所申訴的重點,利害關係重點在於souldragon對polestar板事務處理的方式。一個從來沒在板上發言過的路人,一開始就針對特定polestar板友發表和polestar板主旨無關的內容。隨後依組規第九條檢舉,該組規第九條明顯不適用於命理研究小組,經過調查目前有多個命理看板不符合組規第九條。換句話說,只要是非該看板特定使用者都可以檢舉。如果認定命理研究組有專業性可以從寬認定板主,那為何又開放這條路人條款,影響該看板使用者權益?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 應該是要設計符合該看板使用者利益的組規。該規範的設計應該注重於促進看板繁榮的方式對專業板主進行處置。關鍵重點在於該組規第九條設計有明顯瑕疵,souldragon為該命理組小組長,既然有管理群組的權力,自然也要背負促進群組發展的義務與責任。 在souldragon痛快使用權力的情況下,是否應該也要履行促進群組發展之義務? 而促進群組發展關鍵在於專業的板主群,組規的設計方式應該與板主群充分討論建置為宜。院組務規定第三條已經明示人身攻擊從嚴認定。sunray100 你非本案提訴人與告訴人。請問群組長非提案人與告訴人,可以這樣發言嗎?sunray100,如果你對我在polestar板的處罰有意見,歡迎申訴。一直不依照合法程序申訴,到處攻擊windance,不就想滿足你個人對我的不滿嗎? 請依照合法程序來表達。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20-11-18 12:46:00
每月波一篇文自然不怕路人 該版也不是每月都未滿十篇你真正需要波文的數量 一年不到十篇 已經比義工還輕鬆該做的事自己先做好 就算無法吸引流量起碼有盡到責任板面沒流量 我一個月上站一次就好 你可以向群組長建議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18 12:52:00
誰在怕路人。怕路人就不會出來據理力爭。你的態度很好笑自己訂的組規不讓人質疑,真了不起。如果你當初在magic_center願意冷靜溝通,我也不會認定你不適任小組長不過我會繼續上訴先看看站方的態度sunray100的事件剛好觸發我對組規第九條的思考,如此而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20-11-18 12:58:00
板主連署也是路人都可以連署 你所謂的路人說非常荒謬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18 12:59:00
已。他想怎麼樣我管不著,反正結果如何就是如何,我都沒意見。反倒是小組長的態度很有趣。路人連署要200篇。專業性可以由小組長另訂。你不是也真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20-11-18 13:00:00
要不要建議群組長修改管理總則 在某板發文x篇才可連署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18 13:00:00
對本次板主調整? 足見你在內心已經有衡量標準。這樣的標準如果不公開心證,誰會知道? 況且這屬於組規?難道不用釋疑? 真厲害!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20-11-18 13:01:00
你的認知明顯就有問題 不值一駁 標準偏頗的是你吧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18 13:04:00
群組長看到了嗎? 這就是souldragon的溝通模式。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20-11-18 13:15:00
WinDaNcE最荒謬的地方是自己不想波文 卻要求波文資格要求板友得在該板波x篇文才有申訴或板主資格 不算路人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18 13:17:00
這根本就是你的臆測之詞。你的組規第九條荒謬的地方在於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20-11-18 13:18:00
明顯的雙重標準 板主自己不想波文 要求板友波文是怎樣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18 13:18:00
連引用轉載這種機械式文章都可以。根本是為你自己解套的設計方式吧? 要我規範就會更嚴格,必須要發相關文章,屬於板主自己的po文。 看你這樣的心態明顯可知組規第九條設計上的瑕疵要做就做到好,不然不要做。不然你專業在哪裡? 專業?你可以去板上看我補上的文章,有哪篇沒有我的心得分享?引用轉載? 我不想污辱我自己的專業可以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11-19 12:21:00
通常出現這句話的人就是專業不足。
作者: sunray100   2020-11-20 01:07:00
to樓上, 這傢伙堅稱專業及高標準論命結果卻把"福德宮不等於福分"這種文章收錄進精華區而且還一連三篇,自己強調專業又不主動po文,另人可笑\補錯, 是堅持一定要達到某個標準才能收費論命自己不想PO文卻堅持要別人PO文才能申訴, 是何雙重標準?每個月po一篇文也不肯的人, 根本沒熱誠也沒資格當板主對了,我有攻擊你嗎?哪一點講的不是真的?反倒是你一連串的污衊抹黑栽贓才該檢討吧?講我檢舉王、1450、網路打手、別人分身, 還不過癮嗎?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21 18:02:00
s,我沒阻止你在板上針對專業討論內容發言,有意見就討論但你勸阻不聽還針對特定id人身攻擊,被水桶也不申訴講一些其他無關polestar板事務主題,被桶才說收錄有問題你很有趣啊看不慣別人在他板發言,跑來polestar找碴,你管很大喔
作者: sunray100   2020-11-21 22:02:00
你真的很可憐,每當講到致命傷都是顧左右而言他,不然就是把責任推到"路人"這種似是而非的理由上,板友不也抗議過那些文章?而且還不只一位。你的態度又是怎樣?為了當板主把格調弄成這樣,又用口水到處噴人,可憐哪難得你恢復冷靜了,不然看你氣急敗壞真有趣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21 23:47:00
工作之餘閒暇回應,口氣急了點,氣定神閒信手拈來,這禮拜比較輕鬆,你千萬別以為你會影響我,陪你玩玩
作者: sunray100   2020-11-21 23:49:00
閒暇回應會罵人檢舉王、1450、網路打手,這還真可笑我覺得你深受影響耶~不然是在兇什麼?栽贓造謠抹黑什麼?路人沒資格管板務? 但板友的反應你也沒在理啊?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21 23:51:00
你高興就好,沒空理你,祝你幸福快樂
作者: sunray100   2020-11-21 23:52:00
只要你在板主位置上,我會每個月好好督促與檢舉你的衷心期盼你做個稱職的板主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11-23 17:22:00
欸~打個岔,48分還說別以為會影響、陪你玩玩。51分就翻供,改口沒空理你,只有3分鐘持久力?前面不需要說陪你玩玩,後面也不必說沒理你。沒空理你何苦自己挖洞自相矛盾打自己臉?忍一時風平浪靜。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23 17:36:00
還想請問群組長您這邊是否結案?
作者: sunray100   2020-11-24 00:10:00
不是已經結案了嗎? 把文章看清楚好嗎? 加油可以嗎?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1-30 14:09:00
又不是群組長可以這樣發言嗎? 有人可以管一下嗎?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20-11-30 16:29:00
已結案,且有既判力。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2-01 08:34:00
了解,謝謝群組長回復。就是要我再找新證據囉,還是有的。
作者: sunray100   2020-12-04 01:39:00
只規定非當事者不能發文,但可用推文討論規定是用來看的, 不是讓你用來氣急敗壞大呼小叫的, 懂?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20-12-13 15:38:00
真是人聲鼎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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