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sephChen (╭(〞▽〝)╭(〞▽〝)╯)
2021-04-19 11:26:09致小組長,
- 原看板成立,首先為Muarean板友忽略申請程序,跳過小組直接向群組申請,
而群組長又一時不慎忘記原流程逕行成立,才有此次爭議,在此向各位抱歉。
目前隱版未刪除看板,僅為避免文章消失之臨時措施,並非群組已經認定連署,
其連署票數、有效性,仍需由小組審核。
- 根據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四、新增看板規定之3,
連署、申請文均為必備條件之一,兩者並無先後順序,因此連署/申請文何者為先,
不影響其申請。
*另外釐清一下之前過於簡化的說法: 原先連署紀錄可沿用於國家研究院任何一小組,
不須重新連署。惟若轉到其他群組,則須依照該群組管理人員認定是否需要重新連署。
Jose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