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annechu日前之判決/關於言論自由與申訴

作者: JosephChen (╭(〞▽〝)╭(〞▽〝)╯)   2022-06-19 15:41:58
※ 引述《ejsizmmy (pigChu)》之銘言:
: 申訴人ID:ejsizmmy
: 被申訴小組長ID/所屬小組:國家研究院/annechu
: 文章代碼(AID): #1YB9LHPB (Acad-Affairs)
針對Military板友ejsizmmy對Academy小組長annechu提出之申訴,群組判定如下:
1. 根據檢舉文,組務已受理此案,惟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因此群組受理申訴
2. 基於板務、組務自主,群組判定主要針對板主是否有依板規執法、
小組長是否有確實查核為主,文章內容為輔助用,不針對個案內容再做審判
3. 針對ejsizmmy之處置過程如下
  原文/板主判決 #1Y9kDIH6 (Acad-Affairs)
  組長審核 #1YB9LHPB (Acad-Affairs)
4. 原板主判決依據為2 政治文條款(軍事板板規6.0)。然而經檢視後,該條款規定為
關於兩岸問題,質疑板友的政治立場,擅自對板友進行政治或思想審查
,不管戰黨派戰顏色或攻擊板友國籍種族出身等,包含故意用支那代稱
中國,用台蛙代稱台灣人等,挑撥不同地區板友的用詞,處水桶10年
顯然本文並不符合上述規定
5. 板主執法必須本於公告板規明定事項,方能予以開罰,不可任意主觀擴大解釋
6. 根據上述原因,群組判定此申訴案成立,請板主重新檢視此案,並注意其他類似案件
本申訴結案,雙方不得在本板回信,但可在本文下推文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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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板務、組務、板友的共同努力下,軍武版之板主擴充、板規修訂等已完成第一步
,請各位板友不吝給予指教與回饋。
針對先前有爭議之判決,經過長時間之溝通,各級板務也會予以檢視檢討:
- 如果處罰有不合理之處,就更正;
- 如果板規有調整的必要,就修改。
言論自由為中華民國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申訴權為PTT站方保障之權益,
國家研究院必偕同各級板務全力支持。
與之相應的,也請各位板友對處分有異議時,
請依照正常申訴流程進行申訴,並在過程中應維持基本的禮貌,對事不對人;
更不要因為心急,用各種方式對板務人員進行施壓、羞辱、威脅。
這一方面有助於申訴處理速度,也是對辛苦的各級板務人員表達基本的尊重。
國家研究院Jose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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