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藝術小組組規與板規回應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22-12-26 11:43:29
這次兩位群組務就部分條目討論較久,
大致共識陳列如下:
一、板規部分大致已循建議修正,所以可按目前板規行事,
如未來板規變更未牽涉到重大變革,致使使用者權益有受損之可能,
則尊重看板自治與板規制定之權力;
二、組規看板管理部分:
建議針對[無板主看板之任免、代理、徵選]、[看板新增、調整]等基本功能多著墨,
使未來在增添看板或板主上能有其依據;
三、組規第一條:
兩位群組務在這邊看法稍有分歧,以下建議以折衷之辦法進行修正:
原則上這三權得向組務申訴,此無異議;
然部份狀況如板主活動辦理失當或牽涉不當金流等爭議,亦是常見且需要了解之問題,
所以建議:除此三權之外的相關申訴報請群組務核准,核准後得不受理。
這部分的修正不僅建議於藝術小組組規,亦會修正於申訴制度作為補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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