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ID:a926918tim
被申訴小組長ID/所屬小組:Law-Service IanLi
申訴原因/申訴證據: (證據若引用看板文章,請附文章代號;一文請針對單一事件申訴,
對同一申訴對象申訴其他事件,須等已提出之案件結案後才能再提申訴):
判決文章#1bmF-Hgx (Law-Service)
板規原文如下: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
威脅、謾罵、歧視者。
本條版規並沒規定檢舉人必須是當事者
怎會現在需要當事人感受?
查股票判決多案都非當事人檢舉都可成立4-5-1 現在版規搞得雙標準讓人無法接受
是否已向小組長私信反應/寄送系統時間:
(需自行保留寄件備份為證,小組長需在一周內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