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小組長判決 - Rounders 板板主一案

作者: KOTD (這只是代號)   2015-08-05 15:54:54
※ 引述《s75287 (彈珠汽水)》之銘言:
: 您所寄信的是該板板友,為什麼板主會知道?一定是板友反應給板主,認為受到騷擾。
: 所以您針對該板事務寄信給該板板友,板主處理並無不妥。
1. 我寄信給另一板主請他刪除 Rounders 板上某篇文章,而板主也有回信給我,
來來回回,最後他只是在文章中說:「每次信都一行文,我該稱之為騷擾信嗎?」
stary 就認定為騷擾。重點哪是字數多少?
重點是內容有無辱罵等...要不要把信件公布?
2. 另一人,他先在板上文章向我嗆聲,然後我回一封信給他,
這樣也算騷擾?要不要把信件公布?看看他說了什麼、我說了什麼。
3. 又另一人收到的信,跟 Rounders 板事務無關,這樣是板主的處理範圍?
要不要把信件公布?看看是否跟板上事務有關。
4. 就算 stary 身為板主有權處理,
這些板友有正式提出檢舉嗎?有提出證據嗎?
stary 有按照一個程序、標準來審查嗎?
當時的板規有關於騷擾的定義、騷擾者的罰責嗎?
: 但是CIH所寄信的人是否為該板板友?是否是針對該板事務? 若是,請他向板主反應。
: 若否,請該名受到騷擾使用者循正當管道,可以是violation。
: 騷擾板友事件處理者,在板主和violation板兩者間有一個重疊區。
: 板主認為情節較輕可以逕行處理。若是情節重大送至violation板。
: 所以我認為該板主處理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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