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懇請群組長裁決 Fant1408 板主申請一案

作者: Fant1408 ( )   2013-12-04 20:08:22
※ 引述《qazijn》之銘言:
: 有人上去犯錯 馬上就有判決且執行
: 當時有人犯錯 有判決 有執行??
: 怠惰怎麼不說??
: 類比不要只拿自己爽的
承q大所言
我繼續提小組長判決完全站不住腳的地方
cleanwind說
作者: atien666 (...)   2013-02-04 22:06:00
拿那篇到底是想救援啥? 這種xxx可以我為什麼不行的戲碼到底還要演多久阿? 可以別只會跳針拉救援嗎
作者: chingfen (疾風勁草)   2013-02-04 22:21:00
有爭議的到底是要上任人還是上任方式?若是上任方式,那怎麼以前有爭議而現在就無爭議?若是要上任人有爭議,那用選舉方式受板友檢視豈不更佳。若都無爭議,那採用何種方式似乎都礙。(那又何必起爭議?
作者: washingfree   2013-02-04 22:27:00
我想現在的問題是很難拿捏怎樣的爭議應適用同意投票畢竟要現任小組長明著指責過去組務管理問題、
作者: chingfen (疾風勁草)   2013-02-04 22:30:00
所以這個應該會變成判例...
作者: washingfree   2013-02-04 22:30:00
推翻過往判例,這壓力實在不小技術上把條件設得精密而難以適用於其他案例,就能最大限度避免這個判例被援引或與過去判例衝突
作者: Fant1408 ( )   2013-02-04 22:40:00
群組長開始假裝沒看到
作者: atien666 (...)   2013-02-04 23:09:00
呵呵 現在是不合某些人的意就都變裝死就是了雙重標準果然不意外阿~~~口口聲聲說尊重 結果連一天都還沒到就急得跳腳 頗呵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2-04 23:17:00
可以先請GM小組長 判 那個 10/31的案子嗎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3-02-05 00:40:00
如果要說現任小組長違法,請趕快告一告,不要嘴巴說說沒什麼,他只是想拉群組長一起下水而已,然後扣大帽子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2-05 07:58:00
捏造?那篇明明就引了你的話耶,寫得清清楚楚
作者: appleIII (沒有如果)   2013-02-05 08:12:00
你說你依法行政喔 請問法規有要你鬧版叫人哈洋屌嗎?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2-05 08:49:00
沒關係 直接一個理由就可以打槍你Fant1408是誰整天在那喊著要去澳洲WorkingHoliday賺千萬的??你今天可以一邊喊著要出國一邊要接任版主?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3-02-05 17:01:00
給工廠文清小開一些特權好嗎? 將來去了澳洲才能發揮阿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2-05 19:27:00
我支持聖光當CCR版主,不過前提是聖光得在澳洲發生CCR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2-06 14:51:00
決定權又不在我們身上, 沒得投票啊, 科科了.再看看群組長, 嚇, 這不是那個頗負盛名的群組長嗎?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3-02-06 20:44:00
我覺得就給文青小開一個舞台也好,省得整天開分身到別的地方亂
作者: Depreciable (可典當)   2013-02-08 23:04:00
沒錯,怎麼可以因為你反哈洋X就否定你愛板的價值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3-02-13 08:26:00
不是要去澳洲採水果 怎麼在這爭個版主 想當版主當初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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