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mart1988 信箱]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標題: Re: [判決] insurance板 mcintyre v.s wangseja
時間: Mon Jul 7 01:09:54 2014
茲以本信作為溝通信件回覆暨對本案之說明。
※ 引述《mcintyre (0+9+1+9+2+7+1+1+8+1)》之銘言:
: 你好:
: 對於再上訴,似乎要先跟您溝通
: 1.對於定義問題,在同篇文章之推文已經說明過,在水桶後也額外補充資料,如同
: 再來往之文章說過,角度不同甚至觀念不同而被水桶,在其他板真的是非常罕見
: (對於我來說,主因我常看的板不到10個)
這部分非組務判決之依據,主因在於該案並非檢舉人與板主之間產生爭議之文章,
因此即便檢舉人提出該文,亦不能作為證據之。
: 2.你判決主文也清楚說明"很多知識是透過討論得到的",如果按照W版主的邏輯,
: 會被水桶的人應該更多,只因他是選擇性的處理,或著說是否有被檢舉,甚至,
: 雖沒被檢舉,他認為錯的就是錯的
: 當初L板主自己管理保險板,怎麼都沒有這樣的問題?
: 答案不就是W版主的問題嗎?他認為只要你要推文發文,資訊就要正確
: 正確與否有他決定,這樣不是非常的獨裁武斷嗎?
理論正確與否需有充足之資訊佐證,這點組務可以接受,
至於是否選擇性處理,這一點組務並未見到,亦無其他檢舉者檢舉之,
綜觀本案,板主提出之理論依據可站得住腳,並非憑空捏造,
既然板主自身也有做到推發文需有正確資訊做依歸,那麼組務亦認同板主作為,
另,該板有兩位板主,既然另一位板主並未表示當事板主過於獨裁,
那麼說是獨裁便不太妥當。
: 3.對於口出惡言甚至有毀謗之一事,你卻忽略不看
: 請麻煩對於以上三點提出你的看法,另外也有其他鄉民告知說也有透過你
: 了解此事,但我好奇的是你的立場應該是站在中立而不是中庸
: 謝謝!
您所提出的惡言言論來自於臉書,組務無權管制站外之言論,
非批踢踢站內之文章本就無法作為證據使用,並非組務刻意忽略。
: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 申訴案由:6/26 mcintyre □ [申訴] 不服insurance版 wangseja之水桶判決
: : 申訴人:wangseja
: : 被申訴人:wangseja
: :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處分
: : =========================================================================
: : 判決結果:
: : 申訴駁回。
: : =========================================================================
: : 判決主文:
: : 組務尊重板主治板模式,此乃看板自治權之一,不過組務也有些話想說,
: : 在一個自由討論平台的環境下,如此森嚴之發推文規定是否妥當,應該深思,
: : 人非聖賢,推一句文只需不到一分,然而查詢那龐大資料可能續耗費數時,
: : 很多知識是透過討論得到的。
: : 板主在推文自身期望的板風同時,也請不要忽視少數使用者之聲音與心情。
: : 本案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