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解除水桶到底要不要公告?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11-07 21:06:57
群組長好 本人看了 站長判決以及參考
> 8179 m 11/07 GeminiMan □ [公告] MenTalk 板主 sougly 予以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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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KN5XKts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MenTalk 板主 sou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15338068.A.DF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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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後 有些許問題請教
三、關於使用者水桶期滿,組務要求板主仍需發布撤銷水桶公告。
(一) 板主 sougly 於水桶使用者 AGODFATHER 時,即已損害使用者的權益
(使用者 FinalAce 亦同),經群組及板務站長裁定需更改判決,
自應修正水桶公告內容,抑或發布新公告,返還其名譽。
(二) 板規有累犯條款,若板主 sougly 未發布撤銷水桶公告,之後自然無
記錄可查詢該使用者是否為累犯,是否需加重處分。故使用者水桶期滿,
板主仍應撤銷違規記錄。
若板主已經公告使用者水桶 但是經使用者溝通後 解除水桶
能不能要求發佈新公告 返還其名譽
還是只有申訴後才能"要求"公告解除水桶
作者: GeminiMan (GM)   2014-11-07 21:11:00
可修改原水桶公告,或發布新公告。
作者: tsd (草食的阿海)   2014-11-07 23:23:00
簡單來說解釋,即使已過解除期限,還是要發公告說解除水桶...讓板主承認我水桶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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