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附件] 不服L_TaiwanPlaz小組長判決 與板主NKB285之詢問信-1

作者: autumoon (青山 暁)   2015-02-09 00:13:04
※ [本文轉錄自 L_TaiwanPlaz 看板 #1KnaC7la ]
作者: autumoon (美術工程師)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Fw: (NKB285) 關於文章檢舉一事
時間: Mon Jan 26 21:37:10 2015
※ [本文轉錄自 autumoon 信箱]
作者: autumoon (ハシバミ)
標題: 關於文章檢舉一事
時間: Wed Oct 29 22:49:14 2014
板主您好,
版務百忙之中,請原諒我冒昧私信打擾。
是這樣的,我在昨晚收到台中版版友qqlove520的來信,
信內提到我在某篇徵求一卡通的文章中推文提到我手上有卡片,
疑似涉及交易版規,要求我請文章作者刪除推文,若拒絕則逕向板主檢舉。
老實說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一來文章作者已經告知指定卡類在先,我只是湊個熱鬧說我有卡,
但沒寫明是否會賣。(老實說裡面還有負額,就算開文者要收我也不賣。)
理論上沒有違反版規才是。
於是我回覆qqlove520,我自認問心無愧,不會請開文者刪推文。
來回幾封信之後qqlove520態度軟化,到今天收到道歉信函。
老實說被這樣一搞我心情真的很差,
或許qqlove520今天這個檢舉可以達到他滿足的自我正義感的目的,
但是對莫名其妙被檢舉的我,區區一個道歉信實在不能接受。
是還好這個檢舉是尚未申訴到板主這邊的。
但如果是已經被公開檢舉的呢?
我剛看了一下版規,似乎沒有看到針對檢舉濫用的罰則?
是否能請板主商量一下,是否可以針對如此這樣的檢舉魔人有所罰則?
不然莫名其妙的被檢舉還得花時間證明自己清白,
這對被檢舉人來說實在冤枉至極阿!
希望板主能夠接納這個建議,最後也再次的請板主原諒我的冒昧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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