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11-19 10:28:27※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gun5566 (惦惦)
標題: Re: 不服 他板板務認定
時間: Wed Nov 18 23:17:54 2015
判決文已說明,針對此案不再回應。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 不用鑽牛角尖阿!
: : 判決事務,如有說出哪一個處分公文、人員、ID,才算。
: : 改板規,要說出板規幾? 有說出來才算。
: : 你問的下面這些問,還是要回到源頭,「板務」是什麼?
: 請小組長說明 板務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