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12-03 18:16:11※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gun5566 (惦惦)
標題: Re: 不服 未達 酸人 挑釁引戰判決
時間: Tue Nov 24 23:42:41 2015
您所檢舉之項目屬「吵架」,但板規並無吵架項目。
→ poppylove: 關你鳥事?QQ 11/21 16:52
推 mapxu664: 叫我閉嘴,你哪位? 11/22 00:55
上述的內容就吵架阿!
你的「妳媽的」是屬髒話了,好嗎?兩個是不一樣層級的。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請勿顧左右而言他
: 請板主說明
: 標準與規範
: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 延長賽已被裁判宣告結束,若要進行加賽,請往東方移動,
: : 底下有一張門票,您可以拿著這張門票申請加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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