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DICB 信箱]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標題: Re: [公告] DICB 檢舉案
時間: Sun Sep 4 16:40:56 2016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判決
1.pinkkate 部份無疏失,不予處份。
2.政黑板主群,應修正板規,規定鎖定興解鎖之人應為同一人
以明責規,若再有板結案鎖定後,餘板主另行解開供使用者再行補充,予以組務警告。
3.本案經小組定讞後,本板將不再受理任何形式之上訴,違者砍除文章。
重複申訴已定讞之案件,水桶兩週,申訴文劣退。
理由:
1.pinkkate 依政檢板規3-4於板友回應後鎖定,未違反規定。
2.申訴人本應自行提出資料、站規、板規、等相關資料後,再行提出申訴。
PTT站規,並未保障無限次申覆,故板主無需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