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L_LifeJob 小組長 jobli 裁定

作者: GeminiMan (GM)   2017-02-04 19:53:46
一、此案衍生諸多爭議,群組主動請益板務站長,板務站長 mousepad 於
#1OaKmTKN (BoardCourt) 答覆,續辦案件。
二、板務站長 mousepad 於 #1OaKmTKN (BoardCourt) 說明:
A. jobli小組長(以下簡稱j小組長)於裁定過程中未指定
ra065311板主(以下簡稱r板主)答辯
小組長 jobli 於 #1OWVVIzn (About_Life) 補充說明,本案
業已聽取板主 ra065311 的證詞 (溝通以站內信行之),群組
無法得知,判定未符組規。
板主遭檢舉案件,亦建議能聽取板主意見,組務再做判定。
輔導改善為主,處分為輔。
B. 罷免案發起人hateOnas君(以下簡稱h君)的罷免理由中對
S的解釋不符合該功能實際運作情況
請小組長 jobli 於新發公告文中,告知板友 s「結案文章」和
!標記「鎖定文章」板主指令功能上的差異。
板主 ra065311 並未違反小組長 jobli 此部分判決內容
「不得鎖文」,還板主 ra065311 一個清白。
C. j小組長未經公告即將r板主解職
小組長 jobli 解除 ra065311 板主職務,至少需於組務板公告。
可將公告轉錄至該看板,轉寄通知當事人。
D. 罷免發起人應與申訴人為同一人
此案件,小組長 jobli 將 ForgerEames 和 hateOnas 案件合併
判決。使用者 hateOnas 以自身案件發起連署。罷免發起人與申訴人為
同一人的情形。
板務站長 mousepad 建議,公眾性議題,可由他人提案。涉及群組組規
的修訂,將與其他小組長討論,日後再行研擬修訂。
此案,並無此規定衝突性的問題存在。
三、板務站長 mousepad 於檢視案件相關證據後,對於連署投票的有效性,
亦提供相關建言。
群組重新檢視案件,判定如下:
(一) 連署案發起人 hateOnas 於 L_LifeJob 組務板提出申訴案,
小組長 jobli 判決在案,於 LifeRecallBM 板發起罷免板主
提案,遭罷免之板主 ra065311 均未於小組事務板對於
「罷免理由」及「罷免程序」提出異議,視為放棄板主方的
答辯權益。
使用者 hateOnas 於連署時間結束,始至小組事務板提出
審核罷免板主有效票數,板主 ra065311 於連署時間結束
一個禮拜後上訴至群組。
經群組判定,連署程序上有所瑕疵,連署理由亦與實情有所
出入 (S 標記鎖定文章),然板主 ra065311 於該事件相關
文章,刪文處置,致生板友的不滿。板友亦於充分瞭解提案
內容,始投下支持或反對票。投票結果,有效支持票數通過
門檻,則反映「看板多數板友對於該板主投下不信任票。」
的意涵。
請小組長 jobli 接續審查罷免板主的連署結果,並公告
有效支持票和反對票,公告審查結果和後續處置。
(二) 群組會再跟小組長群討論,增訂「連署案發起人於罷免申請
通過,需於一定期限發起連署」以及「板主方對於罷免板主
提案內容及程序提出異議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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