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_PTTAvenue 未徵詢板主意見,胡亂判案

作者: GeminiMan (GM)   2017-11-14 23:21:22
一、申訴時請選擇〔申訴案件類別〕,沒選擇得不受理。如本案為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二、經查本案,使用者 StepFather 檢附相關證據,已寄信詢問
板主 P55555,並提出「未違反板規的說明」,請板主 P55555
解釋說明「判定違規的理由」。
板主 P55555 僅簡短回覆「如你信中所述。」使用者 StepFather
欲表達「未違規」的陳述,板主表示「如對方所述」,即視為
認同對方的指述,不反駁其言論。
申訴前即需檢附「板務溝通信件紀錄」,即將「板務溝通信件紀錄」
視為必要之相關證據。冀望板主於板務溝通過程即清楚告知遭違規
處分之使用者,違規判定的理由。而非等雙方完成溝通程序,無法
得知板主的判定理由,違規處分之使用者依程序上訴至小組。待
小組長通知板主到組務板,板主始陳述判定理由。
三、板主 P55555 上訴至群組,與小組長 steve1121 溝通信件,亦仍
爭執組規所訂之程序,而非優先陳述「違規判定理由」。自始至終,
於群組板提出上訴之理由,均未先行向小組長 steve1121 說明。
故群組認為,小組長 steve1121 依雙方板務溝通信件紀錄,判定
「違規處分無理由」,組務裁定仍屬有效。
四、群組認為,CCRomance 板旨為討論「跨文化戀情」,經由網路詐騙,
自始至終未見到對方本人,難言雙方之間存在實質交往關係,有
共同生活的相關經歷。
轉知小組長 steve1121,藉由補充判決說明之形式,「詐騙行為」
相關新聞不符合 CCRomance 板旨。日後轉貼相同性質之新聞,
板主 P55555 可依板規處分。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申訴人:P55555
: 申訴之小組長:steve1121
: 申訴事由:
: 1.
: L_PTTAvenue steve1121 於 #1PkVBg79 (L_PTTAvenue) 申訴案
: 未請當事人陳述意見,即胡亂判案,判案內容錯誤。
: 2.
: StepFather 申訴者於CCR板張貼之新聞,其性質為"詐騙"案件,
: 當屬與本板討論之宗旨無關,申訴者於申訴信件中,
: 亦認為此新聞係"詐騙新聞",詐騙新聞自始非本板討論之範圍,
: 建議相關詐騙新聞應至他板(如八卦)張貼討論。
: CCR板之討論範圍,應為兩人互有共識之交往,屬戀情非詐騙行為,
: 當非本板討論之範圍。
: 3.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