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3] 不服steve1121之判決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8-02-06 20:54:23
※ [本文轉錄自 qazijn 信箱]
作者: steve1121 (o'.'o)
標題: Re: 判決不服請求解釋
時間: Tue Feb 6 18:28:39 2018
※ 引述《qazijn (oh yes)》之銘言:
: 經查 qazijn 回文張貼的文章
: 8555 7 2/03 qazijn R: [申請] WomenTalk 新增板主
: 8557 8 2/04 qazijn R: [申請] WomenTalk 新增板主
: 非當事人回文,判定違反組務板規 9 ,禁言 360 天。
: 違規文章於公告後退文處理。
: 設定禁言記錄
: 02/04/2018 10:41:59 steve1121 暫停 qazijn 發言,期限為 360 天
: 理由: 違反組務板規 9
: 組規九
: 9. 嚴禁洗板或鬧板,違者退文並處禁言30日以上。
: 請組長告知 "洗文跟鬧版" 的判定標準 與違反理由
: 兩篇關於新上任版主任免標準的文章
: 必須以退文標準處理請告知
本案是板主依職權向組務提出申請新增板主的申請,
涉及站規賦予板主的「申請板主權」;
然組務於組務板處理板主提出申請新增板主,
則涉及站規賦予小組長的「板主任免權」。
在處理申請新增板主的案子,
所涉及的對象為均為該看板板主及小組長,
針對該申請案有發文及回文的權力,
亦僅有該案的板主及小組長。
本案處於小組長對板主提出新增板主的人選進行一定程度的再審核、詰問階段,
非當事人回文一律以擾亂組務板面,依組務板規 9 處置。
在這個申請案的討論串中,組務在文章 #1QS-DkIX (L_TalkandCha) 中亦有提及
「五、若使用者 qazieru 欲對本案提出說明,可推文或回文說明。」
這個說明也是代表著組務提醒使用者 qazieru(當事人) 可推文或回文說明。
然而你非當事人未經組務同意,任意以回文方式回覆本案(處理本案涉及板主申請權、
板主任免權),確實已構成擾亂組務板面的事實,依組務板規 9 處置,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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