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不服 L_TaiwanPlaz 小組長lianpig5566判決

作者: GeminiMan (GM)   2018-10-25 16:04:23
一、檢視使用者 ElainePan 的原文,包含酒品售價和聯絡人等資訊,小組長
lianpig5566 即可視為「交易文」,而非酒商的「廣告文」,依站規退文
並水桶一年。
二、使用者 ElainePan 已明確指出,菸酒管理法第30條「酒之販賣或轉讓,
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
等方式為之。酒之販賣,得設置專區或專櫃。」
網路販酒,於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的情況下,即屬違法行為。
可見政府機關宣導案例:
https://bit.ly/2Saw4BH
https://bit.ly/2Sfic9b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729/1400531/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1805250128.aspx
此案維持小組長 lianpig5566 的裁定。
※ 引述《ElainePan (way)》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ElainePan
: 申訴之小組長:lianpig5566
: 申訴事由:不服判決公告本人發表文章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 並指商品為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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