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通告] 多重帳號查詢 (TaichungBun 2020/01/26)

作者: Zarooor (中興湖小鵝)   2020-01-26 18:23:00
1.
該使用者所提供之IP為中興大學校內VPN的提供,
可見 http://cc.nchu.edu.tw/sslvpn/ 之說明,
140.120.50.0/24
我因為有打工之需要,需要幫人家整理PAPER,所以會長期使用VPN。
依照我自己VPN的紀錄,

140.120.50.221
140.120.50.89
140.120.50.76
140.120.50.66
140.120.50.28
140.120.50.20
140.120.50.24
140.120.50.18
140.120.50.42
140.120.50.11
140.120.50.45
這些已經是我一個月以來使用VPN的IP
我並不清楚中興大學VPN給予IP的順序
2.
其中證據
https://www.ptt.cc/bbs/LoL/M.1568294444.A.30B.html
為2019/09/12 140.120.50.76
https://www.ptt.cc/bbs/LoL/M.1568294444.A.30B.html
為2020/01/05 140.120.50.76
僅有一次同IP
所以才會給該使用者"只有兩次"難以稱為同使用者
3.
我有幫talk5566打工,我在中興大學也不只幫他一個人打工,
其他更隱密是我自己的事情。
我要去幫忙他澆花、整理資料,如果去他家打掃,他也讓我使用他的房間,
也會一起開會聊天,但是我都是使用我自己的帳號。
他也問我想不想當台中版版主,他可以贊助我p幣來發,
但是絕對沒有賄選等行為,我也延續台中版的習慣來發p幣。
站方應該可以從我的註冊資料和上站的ip來還我清白,
我和talk5566是不同人。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20-01-27 09:28:00
發錯地方的答辯,這樣當板主真的沒問題嗎? [扶額]
作者: uglyfinger (醜八怪)   2020-01-27 09:42:00
#1U7yPjCc (LoL_Picket) 所以他指使你違反站規??
作者: Zarooor (中興湖小鵝)   2020-01-27 10:03:00
再麻煩您於72小時內至About_Life板說明 <--不是這裡?我發實況文 沒有注意到簽名檔 這跟站規有關? 也水桶了阿
作者: uglyfinger (醜八怪)   2020-01-27 11:17:00
是嗎?那你在其他宣傳或是送這樣不算跨板打廣告嗎?…套回你這個申訴案,其實你已經在多板進行過這樣的不當行為了吧!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20-01-27 12:11:00
a. 本站不受歡迎使用者/跳板使用者中興大學 "VPN"
作者: uglyfinger (醜八怪)   2020-01-27 14:51:00
使用者條款不就有說請勿發廣告嗎?我記得批踢踢不得營利吧?廣送打工老闆產品不算打廣告且涉營利嗎?這種只水桶了事應該不夠吧
作者: hpo14 (hpo14)   2020-01-29 21:25:00
果然是狡辯仔,錢都不知道哪邊洗來的..查 talk5566 / zarooor / wensandra 就一堆關聯你要不要解釋你錢怎麼來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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