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1] 不服L_ShoppingMa:loverlover判決 訴文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塵)   2020-09-03 16:55:48
※ [本文轉錄自 L_ShoppingMa 看板 #1VJVgnn- ]
作者: D600dust (雙標文字獄代PO仔) 看板: L_ShoppingMa
標題: [申訴] Actuary 板 文字獄濫水桶退文
時間: Tue Sep 1 15:39:27 2020
申訴人:D600dust
被申訴人:MrsPenguin
看板板名:Actuary
判決內容:#1VIpsFU8 (Actuary)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或精華區路徑。
申訴訴求:1.取消退文與水桶判決
2.清楚定義執法標準而非以文字獄方式擴大解釋任何批評為亂板
3.禁止利用板主執法手段阻擋板友參選板主
申訴理由: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本人因看不過去過去sssh30113(及其搭檔之現任板主MrsPenguin)管板低劣的品質
*如稍後附上之證據05的文章 #1VJVobTK (L_ShoppingMa)
*還有其他證明其亂管板以及標準不一的案例 如有需要我可再附上
意圖參選Actuary板主
並在文章中以實例解釋我參選的理由以及政見
卻僅因提到「滾」一個字
被MrsPenguin以文章中不雅文字為理由
藉機將我水桶以及退文(除了是文字獄等級 事實上根本沒有對應的板規適用)
並且同時阻止我的參選 以免過去管板能力與心態低落的狀況未來可能被我對照出來
與MrsPenguin溝通無效
如果一個板主本身管板能力低劣
又不能被批評
而無中生有的使用一些莫須有 無關緊要的理由 執行最重的判決
還有法理可言?
在此申訴
p.s. 姑且不論該板板規是否薄弱 總之 並無禁止討論板務的規定
而我批評前板主瀆職的點 也是板友可共見所聞並且公評之事
毫無加油添醋 更不像MrsPenguin惡意扭曲的是為人身攻擊
(她甚至很認真數我在文章中提到sssh30113幾次作為批判我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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