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L_TalkandCha 實習中小組長hua828797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1-07-17 02:41:09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ubcs
申訴之小組長:hua828797
申訴事由:
判決文背離事實,經去信溝通後依要求補充證據後,之後仍無任何回應
故提申訴實習之小組長之判決文未依事實進行判決說明,懷疑檢視案件證據未有仔細審視
且對組規不熟悉而可能造成錯誤之判決及說明
此案亦因實習小組長判決失誤而無法進行退文處份
有明顯失職狀況請記警告一次
另外檢舉偽造證據案,請群組重新審理
如判決文中所訴
二、#1WuNTX7Q 申訴案中訴求為「處理眾多檢舉文」,根據 TalkandChat 組規
第 4 條
  對於板主行使的權力(看板文章管理權、制定板規權、看板隱板權)有異議者、板
  主需迴避之申訴案、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
  下文件: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二、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當中並未規定非當事人不得檢舉,檢舉人也未主張是自己的檢舉文。若未涉及個人利
益,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因此組務認為未達偽造證據標準。
#1SneRLyq (L_TalkandCha)
TalkandChat (啃瓜子聊天) 組規
第五章  文件相關
第 11 條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者或板主轉錄至本組做為判決依據(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或轉錄之檢附文件經編
  輯者,視為無效。若經小組長查閱,有偽造證據者,將給予退文並禁言90日。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人或板主轉錄,由此可見對於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為錯誤判決說明及依據
#1WuNTX7Q (L_TalkandCha) 此篇檢舉 前代理小組長Bignana因實名申訴及轉錄受理申訴案
內文自稱該檢舉案由他第二次檢舉同樣文章,及要求板主解除退文8篇
同時轉錄附件7~附件109等非他本人當事者發表之文章
由以上可見明顯涉及有要求解除退文之個人利益
與判決文所述之若未涉及個人利益相駁。
作者: zMidTwo5566 (z中二王)   2021-07-17 02:54:00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可以幫解桶嗎 3Q 還是小組長沒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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