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判決時應明確說明哪裡違規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2-07-03 15:57:34
乳題
四 johnny der la
QQKKQKQK 在判違規時,只引用檢舉文章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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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YjjpmbL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finhisky 板規五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56151280.A.9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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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內容包含無權檢舉的 (非推文針對之當事人)
卻沒說明檢舉內容,哪些是違規,哪些是無權檢舉應駁回或不受理
被申訴時又主張,被檢舉者不知道哪裡違規,應該要站內信自己問
將自己身為小組長應該把判決寫清楚的責任,推給被檢舉人
並增加群組長的工作量及造成群組長審理案件時的困擾
建議群組可規定,命小組長判決時,要寫清楚哪裡違規
這樣如果要申訴,就只須針對判決中的特定部分申訴即可
並可對不遵守之小組長且情節重大者,給予適當懲處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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