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2. 組規制定權
5. 看板監督權
申訴人:finhisky
申訴之小組長:QQKKQKQK
申訴事由:
QQKKQKQK於111.6.17制定TalkandChat (啃瓜子聊天) 組規、
111.9.3制(修)定現行之L_TalkandCha板板規,
上開板(組)規不合理、不清楚,違背小組長之制定權及看板監督,茲說明如下:
A、 L_TalkandCha板板規1. 部分
1. 本板僅受理關於"啃瓜子聊天"小組內之各項申請、申訴、檢舉以及建議事項。
無關板旨與自創分類等等,刪除文章並視情況退文+水桶30天
L_TalkandCha板為組務板,受理組務為其主要目的,但板規卻規定"自創分類"者,
,刪除文章並視情況退文+水桶30天 。
依該條板規,一般使用者於該板發文得使用之文章分類僅為[申請]、[申訴] 、[檢舉]、[建議]
使用其他分類,如[問題]、[板務]、[組務],都可能被當作自創分類。
[問題]被當作自創分類的案例 #1Y_LSplr (L_TalkandCha) (證01)
另經本人查詢About_Life 轄下各小組之組(板)規
除L_TalkandCha板外,應無其他看板針對申請、申訴、檢舉以及建議以外之標
題分類(如板務、問題),明文禁止或處罰
綜上所述
L_TalkandCha板為組務用途為主的看板,卻特立獨行,
禁止[問題]、[板務]、[組務]等標題分類之文章,是否合理?
小組長限制[問題]、[板務]、[組務]等標題分類,並處罰前開標題分類,
是否踰越組規制定權之權限?
如是,請群組長命其修改該條板規,開放[問題]、[板務]、[組務]等標題分類
B、L_TalkandCha板板規修訂後有無溯及既往部分
本人111.8.25發文建議板規如有修改,應明定修改日期及是否溯及既往,以昭公信
#1Z1bLoJd (L_TalkandCha) (證02)
但QQKKQKQK於111.9.3修定L_TalkandCha板板規時,仍未載明或說明
板規12. 累犯條款,同一條板規違規第二次,永久水桶 之規定,有無溯及既往?
QQKKQKQK板主有權制定板(組)規,但應讓使用者,對於規定有可預見性
板規12.累犯永桶制定迄今,板主仍未曾說明是否溯及既往
請群組長命其說明該條板規,有無溯及既往 ?
如無溯及既往,則該條板規之生效日期為何 ?
C、TalkandChat (啃瓜子聊天) 組規二. 部分
二.申訴相關
1. 不受理超過10天的申訴案(依系統暫停時間為準)
該條規定,依系統暫停時間為準,代表是針對被禁言者
但沒有被禁言的人,也可以申訴,例如不服"未判"違規,則此時又應以何時間為準?
板規似有疏漏、不清楚之處,對於申訴人、申訴案件之程序保障恐有不足
請群組長命其將板規寫清楚或說明清楚
以下10/4新增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小組長負責所屬小組看板之開板審核、板主管理等處理事項。使用者對板務有
所問題或爭執時,可先找小組長幫忙解決。
三、義務
(1)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禁止[問題]、[板務]、[組務]等分類,導致使用者對板務有問題時,無法發文
請小組長幫忙解決(如果被黑單,也無法寄站內信),變相拒絕處理正當板務。
因此,QQKKQKQK亦違反組長權力義務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