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選擇不受理 3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1. 小組長開板權
2. 組規制定權
3. 板主任免權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5. 看板監督權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larry8550
申訴之小組長:SES
申訴事由:連署上任資格符合卻判定不符
附上連署票數:#1Z-mme4V (LifeNewboard)
小組長判定不符原因: #1a6JYrOd (L_RelaxEnjoy)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3-03-30 13:04:00...,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23-03-30 13:45:00
不是只要投同意票就是有效贊成票 嚴格點算 確實沒有25票像是感謝有人出來管理 這不是有效票的理由最少也要有支持字樣 如支持連署理由等 才是有效票
非相關人可以在申訴案下方說話嗎?申請 刪除全部推文並水桶laptic&gogin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23-03-30 14:19:00
我只看到禁止發文 沒說不能推文 本人是他組小組長 解釋有效同意票的定義跟你聽 你覺得呢?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23-03-30 14:24:00
我也只是提供我組認定方法給你參考 我看來確實沒到25票
兩回事 L_TaiwanPlaz 就有這條致敬一下馬來人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23-03-30 18:02:00
所以再說別人違規前 是不是要看一下該板有沒該規定呢?我是覺得連理性討論空間都沒有嗎?
喊燒的人太多了吧 請假還不去休息= =證據都在下面了你也不看一下 我要怎麼跟你理性討論...
作者:
RG5678 (G-REX5678)
2023-03-30 20:02:0035-12=23 ,沒超過啊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23-03-30 22:05:00
其實我也是像樓上這樣算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