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_TalkandCha 看板 #1bq_Lb-z ]
作者: arsonlolita (慈悲的魔王)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Fw: [問題] 檢舉板板規
時間: Tue Feb 20 08:42:14 2024
※ [本文轉錄自 GossipPicket 看板 #1bJSuBM0 ]
作者: arsonlolita (慈悲的魔王)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問題] 檢舉板板規
時間: Fri Nov 10 14:30:31 2023
板主群好:
關於
2022-11-15 修改1-2
新增得不受理超過十四日之再次提出檢舉文章說明。
太久未處理之案子再次檢舉應有其時效性,經板主決議律定十四日。
今天才發現多了這條板規,我認為這個規定十分不合理。
我在板主任內,一向對檢舉小精靈非常友善,
理由是小精靈的檢舉本質上是協助板主管理板務,
小精靈花了時間檢舉,而板主超過十四天沒任何動作,
小精靈又再次花時間檢舉,
怎麼會因為板主的不作為而變得不受理?
https://www.ptt.cc/man/PttLaw/D8FB/M.1306687994.A.E34.html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