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組規制定權
5. 看板監督權
申訴人:N101084771
申訴之小組長:gogin
申訴事由:
本人明明藉由自認冤案而提出通案,
質疑若本板因流量大而衍生審裁副板,
那基於「情理法」應該本板、副板絕對必須發文標準一致,
無罪推定之被告才能完整享有法定無辜被告救濟權!
結果gogin違背職權面對通案拒不執行雙方(板主、板友)之公然聽證權,
反而自認有資格代表本自主自然人,直接下指導棋欲逼迫我前來申訴?
果不其然,本人擇善固執堅守理念而駁斥,竟橫遭誣賴擾亂秩序水桶加退文…
gogin完全問A答B,我問通案,他回個案,試問誰才是帶頭擾亂看板秩序?
然後看板秩序如何被擾亂?有多數網友湧入正反爭執而造成看板失控?證據呢?
本人案件明明有兩次司法救濟權,因為不合理板規而其中一次被凹掉剝奪,
我代表所有可能受害者前來訴求上位者修補此一司法嚴重漏失破洞,罪大惡極?
小組長面對陳情,卻完全站在板主權勢方立場,連一句解說辨論都沒有!
反而威脅恐嚇弱勢方若不照己意越級申訴就坐等水牢加重退文?然後我就沉冤…待雪了…
本人訴求:
gogin撤銷本人普眾善意冤獄水牢&退文,回復原文完整發推文以受公評誰對錯。
並且負起小組長之職責權能,敦請系爭八卦四板主前來釋疑,並做出最後裁奪。
※ 編輯: N101084771 (1.200.3.85 臺灣), 04/24/2024 19: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