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代理小組長TonyQ判決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4-12-22 13:06:12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ubcs
申訴之小組長:TonyQ
申訴事由:
不服代理小組長其判決文未詳細參閱相關討串,逕自隨意單純以板規文字作文章出判決
以及代理小組長執行組務前並未詳閱隱板規範及判決板,足見對組務代理不尊重行為
詳閱#1dPsowm3 (Gossip_BM)
且信件溝通後提出相關討論串,反惱羞宣稱為板務造成小組長困擾維持原判,故提出申訴案件。
代理組務能力與態度尚不足來負荷L_TalkandCha小組業務,請群組長更換代理小組長一職
勿讓板務繼續造成TonyQ個人困擾,其他另尚有其他管理及溝通問題存在,
希望重新考量對其L_HappyLivin正式組長一職,由其他小組長評估其代理業務狀況投票
是否適宜正式小組長業務有無需要退回實習狀態。

說明:
本人不服同板板主lwt501cx板主過度寬鬆政治判決,且前任小組長gogin亦有請板主群討論
因前任小組長卸任關係本案擱置,由代理小組長TonyQ重新審理案件,但審理過程漫不經心
對此案併案狀況一無所知,亦完全未見其板主群討論之狀況,僅以個人板規理解恣意妄為
經信件溝通並告知其相關討論串及板主意見,代理小組長TonyQ表示這件事情沒在板規上,
這是你們板務造成我小組長的困擾,不是我造成你們困擾。
這是你們板務造成我小組長的困擾,不是我造成你們困擾。
這是你們板務造成我小組長的困擾,不是我造成你們困擾。

繼續無視討論情形維持原判,足見對於溝通上也充滿嚴重的問題,對於組務上製造無端狀況
本人亦是本群組PTTAvenue正式小組長、L_GlobalView代理組長
對於小組長審理狀況理解,並不是單純享受凌駕於轄下板主之上職權說一不二的快感
亦是事先要做好功課,案件先爬文及找前判例,如有隱板相關規範及判決參考也應先閱讀
難道不是除了閱讀板規解讀,還要參考舊判例、以及考量看板多數共識決嗎?
判決文也需參考其證據內容相關應答作出回覆,而非粗暴自爽心證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這樣用AI管板還中肯一些,但就是小組長需有協調組務之責,而非單方面高高在上裁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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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A2Kw6m (L_TalkandCha) [ptt.cc] [討論] 關於 #1d9til4I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0684218.A.1B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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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3 s 11/04 gogin □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1 s 11/04 gogin □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2 s 111/04 arsonlolita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3 211/04 ubcs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4 111/04 linda17a3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5 11/04 lwt501cx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6 11/05 seabox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7 11/07 mother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其餘板主亦有表態,板規基本上判斷準則亦是以之前為藝人轉變為政治人物而設立
並未有所謂的邏輯上打架問題,只是兩位較資淺L板主單純認為所有"雙重身份"均可適用
而且目前看板共識亦是如此,正確來說這樣判決則會反更容易造成板面混亂..
> 19674 s 111/04 arsonlolita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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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A2zEVA (L_TalkandCha) [ptt.cc] Re: [討論] 關於 #1d9t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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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此案(系列文)已指定回覆人
: 如非指定回覆人士 請勿推文或回文
: 違反者會依照本板板規處理
: 關於
: 19665 #1d9til4I
政問無誤
> 19679 11/05 seabox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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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AZElZ7 (L_TalkandCha) [ptt.cc] Re: [討論] 關於 #1d9t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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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此案(系列文)已指定回覆人
: 如非指定回覆人士 請勿推文或回文
: 違反者會依照本板板規處理
: 關於
: 19665 #1d9til4I
政問無誤
: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 當政治人物有多重身分時(例如:藝人),非政治身分的相關問卦以泛政治刪除。
: 此案是否為政問或是泛政治處理
: 以上
算政問
我覺得如果陳水扁有酒駕還是車禍 拿出來問
毫無疑問是政問吧?
我比較接受多重身分是藝人
像是余天那種例子
剩下的都很難接受
> 19680 11/07 mother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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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B64PzI (L_TalkandCha) [ptt.cc] Re: [討論] 關於 #1d9t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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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此案(系列文)已指定回覆人
: 如非指定回覆人士 請勿推文或回文
: 違反者會依照本板板規處理
: 關於
: 19665 #1d9til4I
: 19669 #1d9vSy0G
: 兩案子有類似之處
: 此案請八卦板板主群 與 尚未上任之板主
: 針對此案給予個人想法說明與討論
: 如單純給是否之答案亦可
: 1.請直接給予兩案是否違反板規給予結果?
: 如(是/是)(否/否)等回答
兩案皆違規
#1d9til4I 政問
本人在討論中亦提出,判例一開反而會造成讓版面混亂,非是單純一案判決結果
只會更多人有樣學樣,然後跟上組務進行申訴,反造成小組工作量跟板主群無謂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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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A8J7Ho (L_TalkandCha) [ptt.cc] Re: [討論] 關於 #1d9ti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0708679.A.4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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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6 211/04 ubcs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及其伴侶。
歷任、現任:正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政務官、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
(包含歷任國大代表、省議員)
現任:監察委員、考試委員、黨職人員、鄉鎮市區民代表、鄉鎮市長、經選舉之區長。
競選:競選中之候選人。(村里長需注意是否為競選中之候選人。)
黨內初選之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候選人。
於中選會登記連署之參選人。
上述候選或參選之發言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
初選和連署失敗為退場點,但需注意是否有歷任、現任相關職務。
落日條款:歷任國大、立委、省議員、縣市議員,於身故後可問泛政治除外之八卦。
政問板規有註明歷任、現任,只有部分職務可於身故後可問泛政治除外八卦
意思即已註明,符合條件歷任、現任則應連泛政治外八卦都不允許問卦
另外詳述多重身分之前主要適用於 本身就是公眾人物或藝人轉往政治人物身份轉變
例如
余天(歌手)、呱吉(網紅)、林昶佐(閃靈樂團)、高金素梅(演員)、應曉薇(演員)
打比方問余天榕樹下、呱吉上班不要看、Freddy閃靈主唱相關
這些不涉政治問卦意圖的話,可以認同泛政治刪除即可不用政問
但如果說余天會在立法院唱榕樹下嗎?、問呱吉上班不要看談議員生活影片...等
這種涉及政治的狀況還是要算政問。
按照lwt501cx板主解釋,則對於板規歷任、現任之說法視為無物
政治人物誰還沒有多重身份可以代稱?
X2.5博士、X醫生、X律師、X知名房客、X八堂課財經專家、X好會鈣博士
政治人物配偶也是如此,那換個職務或學歷稱呼不就迴避政問條款了?
比如
[問卦] 賴清德醫生在哈佛念碩士有交過洋人女朋友嗎?
[問卦] 蔡英文當時在LSE寫論文跟指導教授感情好不好?
如果代理小組長只是單純以板規條文而無視多數較資深板主共識,則有失職不適任情形
支持政問:ubcs、seabox、mother(以上當時現任)、arsonlolita(待上任)
多重身份泛政治:lwt501cx(當時現任)、linda17a3(待上任)
附證
申訴文
判決文
溝通信
溝通信回文
相關證據
作者: 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   2024-12-22 20:54:00
你真是說出我的心聲 我也覺得他那種駁回理由超扯毫無判例概念 根本只是把球丟給版主群 只是我在這裡還卡對gogin上訴加上拖太久所以沒再提 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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