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文】
申訴駁回
【理由】
申訴人Coma不服被申訴人Military板板主RURILIN,2013/5/30以違反該板板規第3條,
裁處水桶10年之處分,於5/31在本組務板發文提起申訴。查申訴人之前於Military板已有
兩次違規處罰公告如下:
#1FamwCxE (Military) [ptt.cc] [公告] Coma水桶一個月
#1HHz7pnb (Military) [ptt.cc] [公告]Re: 前國防部長的爆料
再查Military板板規第1條「第三次水桶10年,劣退」、第3條「處理方式:同第1條、
政治文條款:政治文 一律劣退 其範圍包含簽名檔 且視同惡意鬧版(10年)」。本組倚賴
各看板自主管理,原則上尊重看板板主之看板文章管理裁量權,違規事實認定為各板主
依板規之專業判斷。Military板板主之裁處及執行並無違誤,應予維持。
故本申訴為無理由,依《國家研究院科學學術研究院申訴處理規則》,判決如主文。
國研院科學學術研究院 組長 Ja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