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訴人 ID: airua
2. 申訴看板及板主ID: TY_Research板主群 orion78/keroromoa/jasonccr
3. 事實及原因
本人曾去信檢舉(見附件証據)keroromoa板主之推文與該篇文章及板旨完全無關;
#1PFnajX6 (TY_Research)
推 keroromoa : 樹上小鳥笑哈哈06/13 11:08
k板主先前已因推文無關板旨,自判警告1次,#1Nsynik9 (TY_Research)
且其於該公告自許:
"本人身為板主應對自己採取較高標準,"
至今事發未滿一年,k板主再度推文無關板旨、觸犯同條板規,
顯見其無足夠自制能力,亦無法以身做則、樹立板風之模範,
應加重處分之。
k板主未據本人檢舉內容回應;
然而orion78板主回應:
當時推文雖與板旨無關
但有人提醒
已無繼續無關板旨推文情事,
對於keroromoa與ALPHONSE2501亦從寬認定,
基本上閒聊、無關板旨的推文亦會考量從寬認定,
除非造成吵鬧引戰意圖明顯,
否則文章幾乎或多或少都會有若干非關板旨的文章,
如下面推文尚未造成後續推文走偏嚴重,或是意圖引戰,
版主群即不特別處置。
(後略,請參考附件證據)
4. 申訴內容:
本人主張:
在前述判例中 [#1Nsynik9 (TY_Research)]
k板主之發言並未造成推文嚴重走偏,亦未有引戰意圖等違反板規10之情事;
且k板主於該判決自許,身爲板主應對自己採較高標準;
該判例之狀況,k板主雖僅回文2行,仍以板規9判罰,非以板規10判罰。
可見其對自我標準,只要是發言無關板旨即認定違反板規9。
此次keroromoa板主自身再度違規,卻未以相同要求標準進行判決,
本人不服並於此申訴。
7/31補充
僅管orion78板主於答辯文提到
keroromoa版主當初以無關版旨推文自判,是希望自己能不與其他無關版旨推文起舞,
造成後續造成引戰、鬧版、人身攻擊、明顯影響版面閱讀的狀況,
這篇原本的文章,已經是keroromoa和airua的互相攻訐,觀感不佳,
身為版主keroromoa難辭其咎,對於版上風氣有權責維護,因而自判之。
然而,所謂互相攻訐,並非最初的發言內容,
而是"keroromoa板主公告本人水桶"這件事.
keroromoa身為板主才有水桶權利,
其見本人有無關板旨之發言,逕自水桶本人,引發本人質疑,才是關鍵。
若keroromoa板主當初未水桶本人,則無後續針鋒相對之事。
可見不是本人或keroromoa板主發言問題,而是其執行板主權限的問題。
應回歸最初發言內容來判決才是
也就是依 #1Nsynik9 (TY_Research) 內容
keroromoa板主 回了無關板旨推文也應一併處理
故這次keroromoa板主推文無關板旨,也必須以此標準進行判決
8/1
原先7/31敘述k板主"水桶"本人之情事,一時將"警告"記成"水桶"而誤述,
實應為"警告",在此更正與致歉
5. 其他: 備註: 因受限本組申訴條例第8條,故延後至今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