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TY_Research orion78等板主群(共3人)失職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7-08-29 00:25:08
a. 被檢舉人、所屬看板
orion78/"另兩位板主"、TY_Research
註:因TY_Research另有keroromoa/jasonccr/caterlanse等3位板主,
orion78板主僅表明其中兩位板主有關聯,需由其說明是哪兩位。
b. 檢舉事實
7/12去信板主orion78檢舉板友之簽名檔帶有情色、不雅之意涵,
與此學術板之風格不符,有違反板規9之嫌;
orion78板主第一時間回應,以版(板?)規未涵蓋簽名檔為由,不直接進行判定,
並將簽名檔是否違反板規之判定權責,建指向violation板:
您好喔,這簽名檔其實我之前就看過了,
並未特別判決是因為我們版規並未將簽名檔
(包括暱稱與名片檔等等非為主要內文之內容)涵蓋進去,
難以直接判定,建議您若仍有疑義,
可至Violation板檢舉。謝謝。
副知兩位版主
c. 檢舉理由
依 violation #14FHRcni (Violation) 法務人員之說明:
原則上,簽名檔應視為文章之一部分,若文章之簽名檔內容不當時
,應由板主認定其是否違反看板違規行為而處理,本院所認定之
不當簽名檔之編輯,必須具備其屬個人資訊設定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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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violation實務判例,目前大致僅受理以下違規項目之簽名檔:
1. 未經同意使用本人推文作為簽名檔
2. 不當連結
3. 轉讓帳號
4. 誹謗他人
因此,本人檢舉板友簽名檔帶有情色、不雅之意涵,
與該學術板之風格不符等疑似違反板規9的發言,明顯不屬於上述違規,
判定違規與否之權責在板主身上。
儘管,板主在本人去信提醒其權責所在之後,有回信說明後續處理方式,
亦於TY_Research板上公告對於簽名檔之審理準則, #1PTW-eiM (TY_Research)
然而,上述僅是板主該負責之亡羊補牢做法,
先前第一時間對本人提出之檢舉推諉卸責,已是存在之事實,且有失職之嫌。
仍應對此行為進行適當懲處。
p.s: orion78板主於信中表明副知兩位板主,
表示至少另有兩位板主知悉且同樣未行使判決權,故連帶檢舉共3人之板主群;
若組長認為需明確指出板主id,
或認為o板主所指另兩位板主為上任後有實際管板做為之k與j板主,
請告知本人再另修改標題及內容,謝謝。
d. 受到之影響面
1. 延宕本人之檢舉案 (難以於第一時間進行判決)
2. 若非本人提醒告知,板主群可能持續將判定簽名檔違規與否之權責置身事外
e. 檢舉人告知被檢舉人之信件(檢舉未上站者免附)
見附件
f. 違規證據等附件。
如附件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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