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ewayne 信箱]
作者: ewayne (ec)
標題: 關於[公告] 有關軍武板檢舉 RURILIN 板主之事件
時間: Fri Mar 11 01:00:10 2022
於[公告] 有關軍武板檢舉 RURILIN 板主之事件一文中
https://www.ptt.cc/bbs/Acad-Affairs/M.1646923001.A.185.html
組務annechu指出版主/當事人RURILIN自身造成紛爭,並以版主之權力遂行行政判決為由,
判處版主RURILIN停權30日,相關行政判決交由另一版主ReeJan重新審視,
然版主RURILIN既是引起紛爭之當事人,其人顯以不適宜於其造成之紛爭中遂行行政權力,
雖由另一版主ReeJan重新審視此事件中RURILIN之相關判決,
但因RURILIN本已是不適宜執行裁判權力之情形,其判決再交付ReeJan重審之際,
理應先行以無罪判定之原則,解除此事件中不適宜當事人RURILIN之裁判,
再由ReeJan針對各案例進行重審。
非是在不適宜當事人RURILIN之裁判已遂行之情形下交付ReeJan重審,
倘若有取消判罰之案例,則在取消判罰決定執行前,被處罰當事人之權益無從彌補,
因此,組務annechu應對近期軍武板RURILIN版主相關紛爭之判決,
先行要求該看板解除當事人RURILIN在此事件中所遂行之判決,再做重新審理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