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o80042 (嗯嗯啊啊去洗澡)
2014-01-12 22:16:23※ [本文轉錄自 Physics 看板 #1IlOfS4c ]
作者: breedy (@石溪) 看板: Physics
標題: [公告] 請辭版主
時間: Fri Dec 27 22:10:33 2013
親愛的物理板板眾
最近因為外務繁忙 許久沒上批踢踢管板
於是決定在被版眾罷免前 先識相請辭
感謝多年來各位的抬愛與指教
現在想請大家推薦提名適合的繼任人選
我個人是希望新版主能延續本版自由發言風氣
對於誤導性的物理言論
我認為應該由版友提出指正
而不是由版主獨斷刪文
感恩~!
若有兩名以上推薦
將舉辦版主票選
請踴躍參與!
作者:
HDT (氕氘氚)
2014-01-01 08:53:00依然對此很不滿!=很想當
作者:
ooox (朱é¡è¾é¡èŠ±è¾æ¨¹)
2014-01-02 03:59:00HDT上吧號招全家大小投你
作者:
condensed (heuristics)
2014-01-02 05:40:00也推薦HDT個人相信HDT應能有較積極的作為
作者:
rtyxn (ask)
2014-01-04 21:54:00你的管理方式讓我想到廢死聯盟。雖然某y要發什麼文是他的事,但在推文中留下明顯鬧場的言論就不對了。我真覺得你趕快休息吧!讓其它人做做看,他不見得要學歷漂亮,只要有一定學理基礎,能夠分辨誰是認真討論的就好了。唉!看到某y在數學板的推文實在讓我覺得很丟臉,也常常在想,他真的有紮紮實實的唸過他提到的東西嗎? 趕快開放投票吧
作者:
baal678 (費米子)
2014-01-09 20:42:00這也可以扯到廢死聯盟.....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4-02-27 22:34:00不懂說錯的,版友可以指正;擺明來亂的,我衷心希望下一任板主可以管一管...
可是有時擺明來亂的真的有點難定義 總不能板友投票水桶吧像某y我覺得就很符合擺明來亂的 但這真的很難定義 雖然他講的要馬是錯的 要馬根本沒關 但可以用板規規定推文錯或推文根內文沒相關就水桶嗎? 這樣可能一堆人都要水桶了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4-02-28 00:34:00本來規則一定會有自由心證的空間。我們在講管板不是物理...要嚴密定義「亂板」的客觀檢驗,然後用這個來當處罰依據,那像樓上所講,最後不是搞到大家水桶,就是標準寬鬆到管不了人。可是你何必搬石頭砸自己腳?然後容我提醒大家:嚴密如歐氏幾何,也沒有定義點、線、長度和角度。有些東西只能放著不定義。
作者:
leo80042 (嗯嗯啊啊去洗澡)
2014-02-28 01:28:00早就該下台了...之前不管板不收精華文也不讓人選第二版主到底在想啥...佔著茅坑不拉屎
法律是有自由心證 但是這邊是ptt 板主只有一個人 都由一個人自由心證難道不會有失偏頗?所以規則才要訂好阿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4-02-28 01:51:00台灣的法官可以把人關進牢裡,最嚴重還可以判死刑咧。照這麼說,法庭上給法官自由心證的空間豈不更危險?
法官不只一個人 而且還可以再上訴當然不可能完全沒自由心證的空間 但總不能只定說亂板的就水桶 這樣實在太簡略了 但是以某y的例子而言其實很多人都覺得他亂 但是規則要怎樣定詳細一點也不是很確定...*定詳細一點把他這種case包含進去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4-02-28 03:01:00如果你可以窮舉所有可能亂板的方法,我就支持你。
作者:
ERT312 (312)
2014-02-28 03:46:00是不是因為某yw?
作者: DDMO (DDMO) 2014-02-28 12:19:00
板主會被板眾罷免嗎?? 我想應該不至於,不過版主換人做本來也是一種常態,也比較會有些新氣象.....
作者:
gh34163 (這。)
2014-02-28 12:55:00快滾
作者:
baal678 (費米子)
2014-02-28 21:03:00換人is good
看了一下之前文章,覺得物理版真是太乖了,以某y的發文方式,在其他版肯定被虛爆
作者:
HDT (氕氘氚)
0000-00-00 00:00:00以錯誤的物理觀念誤導他人,且經版友指證過後依然再犯 算吧?版規第六條第七條就訂在那邊非常明白清楚,是執行不利的問題吧"擺明來亂的"和"因為不懂所以犯錯"沒那麼難分啦真要怕亂桶,不會引入警告制度喔? 先發公告文警告個一次或兩次再犯才水桶,真認為自己不是在亂的,一樣可以在公告文底下用推文來辯駁,物理版這種學術版從來不怕論戰,但是良好討論風氣一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0000-00-00 00:00:00我會直接認定是無意義無關物理大量灌水。不是用了物理名詞就
作者:
HDT (氕氘氚)
0000-00-00 00:00:00直很缺乏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0000-00-00 00:00:00算物理的...
作者:
HDT (氕氘氚)
0000-00-00 00:00:00與物理版無明顯關聯、錯誤物理觀念經多人多次糾舉依然再犯光是這兩個能辦到就能擋掉至少七成以上亂版了吧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0000-00-00 00:00:00至於什麼才叫物理...我們真的需要在板規定義這個嗎?
作者:
HDT (氕氘氚)
0000-00-00 00:00:00提出指正然後呢? 不懂得願意改正當然不算亂版 無視指正或繼續混戰 不刪掉要留著誤導人嗎?依照版規本來版主就不能亂桶亂刪,需要先由版眾指正後依然不聽才輪的到版主來刪除,這版規啥時被認真執行過了?
警告後水桶倒是個不錯的辦法 不過板主也沒警告某y就是了
作者:
HDT (氕氘氚)
0000-00-00 00:00:00是啊(茶 自由和放縱是兩回事
作者:
laertes (伊薩凱<L>)
0000-00-00 00:00:00慢走~~~辛苦囉~~~
作者:
jksen (Sen)
0000-00-00 00:00:00沒有收精華區加上幾乎沒有執行板規,物理版能撐到現在沒大混亂也算是厲害了。
作者:
HDT (氕氘氚)
2013-01-01 08:53:00依然對此很不滿!=很想當
作者:
ooox (朱é¡è¾é¡èŠ±è¾æ¨¹)
2013-01-02 03:59:00HDT上吧號招全家大小投你
作者:
condensed (heuristics)
2013-01-02 05:40:00也推薦HDT個人相信HDT應能有較積極的作為
作者:
rtyxn (ask)
2013-01-04 21:54:00你的管理方式讓我想到廢死聯盟。雖然某y要發什麼文是他的事,但在推文中留下明顯鬧場的言論就不對了。我真覺得你趕快休息吧!讓其它人做做看,他不見得要學歷漂亮,只要有一定學理基礎,能夠分辨誰是認真討論的就好了。唉!看到某y在數學板的推文實在讓我覺得很丟臉,也常常在想,他真的有紮紮實實的唸過他提到的東西嗎? 趕快開放投票吧
作者:
baal678 (費米子)
2013-01-09 20:42:00這也可以扯到廢死聯盟.....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4-12-27 22:34:00不懂說錯的,版友可以指正;擺明來亂的,我衷心希望下一任板主可以管一管...
可是有時擺明來亂的真的有點難定義 總不能板友投票水桶吧像某y我覺得就很符合擺明來亂的 但這真的很難定義 雖然他講的要馬是錯的 要馬根本沒關 但可以用板規規定推文錯或推文根內文沒相關就水桶嗎? 這樣可能一堆人都要水桶了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4-12-28 00:34:00本來規則一定會有自由心證的空間。我們在講管板不是物理...要嚴密定義「亂板」的客觀檢驗,然後用這個來當處罰依據,那像樓上所講,最後不是搞到大家水桶,就是標準寬鬆到管不了人。可是你何必搬石頭砸自己腳?然後容我提醒大家:嚴密如歐氏幾何,也沒有定義點、線、長度和角度。有些東西只能放著不定義。
作者:
leo80042 (嗯嗯啊啊去洗澡)
2014-12-28 01:28:00早就該下台了...之前不管板不收精華文也不讓人選第二版主到底在想啥...佔著茅坑不拉屎
法律是有自由心證 但是這邊是ptt 板主只有一個人 都由一個人自由心證難道不會有失偏頗?所以規則才要訂好阿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4-12-28 01:51:00台灣的法官可以把人關進牢裡,最嚴重還可以判死刑咧。照這麼說,法庭上給法官自由心證的空間豈不更危險?
法官不只一個人 而且還可以再上訴當然不可能完全沒自由心證的空間 但總不能只定說亂板的就水桶 這樣實在太簡略了 但是以某y的例子而言其實很多人都覺得他亂 但是規則要怎樣定詳細一點也不是很確定...*定詳細一點把他這種case包含進去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4-12-28 03:01:00如果你可以窮舉所有可能亂板的方法,我就支持你。
作者:
ERT312 (312)
2014-12-28 03:46:00是不是因為某yw?
作者: DDMO (DDMO) 2014-12-28 12:19:00
板主會被板眾罷免嗎?? 我想應該不至於,不過版主換人做本來也是一種常態,也比較會有些新氣象.....
作者:
gh34163 (這。)
2014-12-28 12:55:00快滾
作者:
baal678 (費米子)
2014-12-28 21:03:00換人is good
看了一下之前文章,覺得物理版真是太乖了,以某y的發文方式,在其他版肯定被虛爆
作者:
HDT (氕氘氚)
2014-12-29 16:35:00以錯誤的物理觀念誤導他人,且經版友指證過後依然再犯 算吧?版規第六條第七條就訂在那邊非常明白清楚,是執行不利的問題吧"擺明來亂的"和"因為不懂所以犯錯"沒那麼難分啦真要怕亂桶,不會引入警告制度喔? 先發公告文警告個一次或兩次再犯才水桶,真認為自己不是在亂的,一樣可以在公告文底下用推文來辯駁,物理版這種學術版從來不怕論戰,但是良好討論風氣一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4-12-29 16:39:00我會直接認定是無意義無關物理大量灌水。不是用了物理名詞就
作者:
HDT (氕氘氚)
2014-12-29 16:39:00直很缺乏
作者:
HDT (氕氘氚)
2014-12-29 16:40:00與物理版無明顯關聯、錯誤物理觀念經多人多次糾舉依然再犯光是這兩個能辦到就能擋掉至少七成以上亂版了吧
作者:
wohtp (會喵喵叫的大叔)
2014-12-29 16:41:00至於什麼才叫物理...我們真的需要在板規定義這個嗎?
作者:
HDT (氕氘氚)
2014-12-29 16:47:00提出指正然後呢? 不懂得願意改正當然不算亂版 無視指正或繼續混戰 不刪掉要留著誤導人嗎?依照版規本來版主就不能亂桶亂刪,需要先由版眾指正後依然不聽才輪的到版主來刪除,這版規啥時被認真執行過了?
警告後水桶倒是個不錯的辦法 不過板主也沒警告某y就是了
作者:
HDT (氕氘氚)
2014-12-30 14:36:00是啊(茶 自由和放縱是兩回事
作者:
laertes (伊薩凱<L>)
2014-12-30 19:56:00慢走~~~辛苦囉~~~
作者:
jksen (Sen)
2014-12-31 12:48:00沒有收精華區加上幾乎沒有執行板規,物理版能撐到現在沒大混亂也算是厲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