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第九屆「校園金曲大賽」強力徵件,連勝文邀您參賽!!!

作者: jieqnd2008 (music)   2007-05-21 16:56:13
第九屆「校園金曲大賽」開始徵件~~
相關新聞:http://www.ettoday.com/2007/05/08/37-2093571.htm
http://news.yam.com/tdn/entertain/200705/20070508240974.html
要您的音樂與歌聲………
*在手機來電答鈴聲中響起!
*在校園金曲專輯中成為主角!
*在KKBOX與ezpeer被點播下載!
*享有上述各項版稅獎勵(比照國際唱片公司)
第九屆「校園金曲大賽」辦法:
參賽資格:凡以學生身份皆可參加
報名日期:(台灣地區)即日起至2007年7月10日(郵戳日)止
(海外、大陸地區)至2007年7月1日(郵戳日)止
頒獎日期:預定於2007年7月底舉行 (地點確認中)
本屆參賽項目:1. 詞曲創作組 2. 女生個人演唱組 3. 男生個人演唱組
4. 搖滾團體組 5. 二人以上重唱組 6. 電腦編曲組
參賽方式:
A. 參賽同學將要參賽的作品錄在同一片CD或卡帶。
B. 在活動網站 www.my-music.com.tw 下載欲參賽組別之報名表。
C. 填妥報名表連同參賽作品CD或卡帶、歌詞、照片及報名費於截稿日(郵戳日)前,以掛號寄至台北郵政183-5號信箱收。
D. 同一作品CD或卡帶可同時報名不同之參賽組別,例如:同時報名搖滾團體組、詞曲創作組、個人演唱組- -等,但各組報名表必須分開填寫。
E. 每一件參賽作品報名費:新台幣400元(大陸地區人民幣100元
,海外地區美金10元)。
評審辦法:
參賽作品及參賽者將由參與本屆活動之各校同學所選出的「校園評審團」評選出各組參賽入圍者,並經由主辦單位完成各組之確認程序後,於媒體公布第九屆「校園金曲獎」入圍名單。
獎勵辦法:
各組入圍者於頒獎典禮接受頒獎外,並同時取得進錄音室錄製第九屆「校園金曲獎」專輯之資格,完成唱片製作之專業要求後,成為第九屆專輯之主角與著作權人,享有第九屆「校園金曲獎」專輯之銷售版稅與手機來電答鈴下載、KKbox與EzPeer+網路發行等相關版稅獎勵(比照國際唱片公司),並可獲得唱片歌手邀稿與明日巨星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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