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請教高會一問題求解 麻煩高手幫忙
解答僅節錄我有疑問的部份
x9年初母公司以現金800,000取得子公司75%股權,當時子公司之權益包括股本
600,000及保留盈餘400,000,且可辦認資產負債帳面價值均與公允價值相同
畝公司依可辦認資產比例份額衡量非控制權益
X9年1月4日母公司出售設備給子公司,認列出售利益40,000,該設備可使用五年,無殘值
x9年中子公司對母公司銷貨80,000,年底尚有未實現利益16000
母公司x9年稅前本身淨利(不包括投資收益)為200,000.
母公司適用稅率20% 子公司25%
子公司x9稅前淨利160,000,宣告並發放現金股利56,000
解答 節錄如下
母公司課稅所得=稅前淨利200,000+現金股利56000*0.75=242000
母公司所得稅費用=242000*0.2=48400
母公司稅後淨利:稅前本身淨利-所得稅費用+投資收益
=200000-48400+56400=208000
我的疑問在於計算課稅所得時,把現金股利加上 代表200,000是不含股利收入
那為何在算母公司稅後淨利時,沒有把56000*0.75 這股利收入也加上呢?
以上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