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中會問題0626

作者: mking0921 (Darren)   2014-06-26 22:31:48
程達公司有一筆3年期,利率5%的應收帳款,x6年8月20日公司將應收帳款本金$400,000以$420,000
出售給VISA銀行。程達公司承諾移轉的應收帳款至少90%可收現,並要求VISA銀行不可轉售,保證負債
的公允價值為$7200。 為維持客戶關係程達公司仍繼續向公司負責收款再轉交VISA銀行。程達公司保留
2%部分利息收入(公允價值為$20000)作為服務收入帳款,預估提供服務的足額補償(服務成本加上合理利潤)
之公允價值為$5,000。 最後剩下1%部分利息收入(公允價值為$10000),則視為純利息分割型應收款。
試作程達公司X6年8月20日移轉金融資產之分錄。
ANS:
現金 420000
持續參與金融資產 360000
應收帳款 377520
金融資產移轉負債 360000
保證負債 7200
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35280
服務資產 13480
純利息分割型應收款 9000
應收款項 22480
請問 貸方應收帳款的計算式,如何拆出?
謝謝
作者: arrived (嘿阿)   2014-06-27 16:36:00
先算公平價值:420000+(20000-5000)+10000=445000420000/445000=0.9438 400000*0.9438=37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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