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工作碰到一件棘手的事情
又無人可問 所以上來希望有高手可以解答
我目前待公營事業,才剛成立沒多久,規模很小
預計明年公部門會有一批資產轉入我們公司
但是那批資產已經使用一年
因為政府會計是不提列折舊的
所以公部門堅持要用"總額"入股本
但是我們的會計師認為那批資產已經沒有原來的價值
這樣股本會虛增 所以要提列該有的折舊
因為公營事業用商會法等 應該依據會計師的做法
以那批固定資產應有的"淨額"入帳
但是那個公部門又是我們的主管機關
他們堅持就是要入股"總額"
中間差了很大的金額
這種情況有沒有可以解的方法?
我有想過找第三方鑑價
不過因為那批固定資產都是機器設備
鑑出來的價格應該會更低
我認為應該是依那批現有的固定資產入帳才是最好的 也是比較合法的
但是卡跟公部門沒有共識
這個有沒有可以解決的方法?
真的很頭痛,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