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地特]
信能公司於民國97年1月1日給予20位高階主管每人20,000單位認股權,
條件為(一)必須在公司服務三年,(二)公司每股股價於99年12月31日需超過
$60元。若符合前述兩條件,則主管可於民國105年底前之任何時點執行認股權。
該公司為增加激勵效果,又於民國98年12月31日修改合約條件,將每位主管
認股權提高至30,000單位。信能公司於各相關日期之估計資料如下:
日期 估計99年12月31日 當年度實際 當日估計 當日每股股價
未離職主管人數 離職的主管人數 認股權公平價值